灵山县工人文化培训基地项目-2#、3#、5#、6#楼中标候选人公示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名称 | 灵山县工人文化培训基地项目-2#、3#、5#、6#楼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7002846006477001 | ||||||
招标人 | 灵山县荔兴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 | 灵山县荔兴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2#学员宿舍楼、3#学员宿舍楼、5#学员公寓、6#学员饭堂 | ||||||||
开标时间 | 2023年10月26日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3年10月26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3年10月31日 | ||||||
预中标人 | 广西纳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联合体 | / | ||||||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纳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
投标总价 | 柒仟陆佰玖拾捌万叁仟叁佰肆拾柒元贰角壹分(¥登录即可免费查看.21) | ||||||||
工期 | 6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梁先明(注册编号:桂1452018201901534; 身份证号:4528**********0076)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谢绍龙(身份证号:4507**********3313) 陆家伟(身份证号:4528**********5191) 陈年胜(身份证号:4509**********4914) 程崇玲(身份证号:4505**********1229)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宏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总价 | 柒仟肆佰贰拾柒万贰仟捌佰捌拾壹元柒角叁分(¥74272881.73) | ||||||||
工期 | 6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余业创(注册编号:桂245131438060; 身份证号:4507**********3915)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李环华(身份证号:4507**********9026) 潘春凤(身份证号:4527**********1129)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广西钦州保税港区诚峰综合仓储项目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华业龙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总价 | 柒仟柒佰万零捌仟伍佰陆拾玖元柒角柒分(¥77008569.77) | ||||||||
工期 | 6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梁英兰(注册编号:桂245131442667; 身份证号:4524**********3124)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江文学(身份证号:4506**********0019) 吴闪伟(身份证号:4508**********5630)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钦州市级平台)(http://ggzy.jgswj.gxzf.gov.cn/qzggzy/)。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灵山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7-65132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