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禄镇李家岗村雨水排放管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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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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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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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业主单位: | 邯郸冀南新区光禄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 | 河北原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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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10-27 09:00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11-16 14:00 |
光禄镇李家岗村雨水排放管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光禄镇李家岗村雨水排放管网建设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冀南新区光禄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邯郸冀南新区光禄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概况:光禄镇李家岗村雨水排放管网建设项目;2.1.2招标范围:光禄镇李家岗村雨水排放管网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2.1.3计划工期:工期45日历天; 2.1.4质量要求:合格;2.1.5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光禄镇李家岗村雨水排放管网建设,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3.1.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0-27至2023-11-02,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邯郸市丛台区江泉大厦1601室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1-16 14:00,地点为 详见招标文件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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