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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台市梁垛河整治工程新增项目施工标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E4301000001002899005
1.招标条件
东台市梁垛河整治工程增做项目已由江苏省水利厅苏水建〔2023〕29号 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及以上财政补助及东台市财政配套,项目法人为东台市水利基建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东台市梁垛河整治工程增做项目施工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东台市梁垛河整治工程增做项目分布在东台市梁垛河沿线支河,共涉及梁垛、南沈灶、头灶、三仓、弶港5个镇。主要建设内容为:①中联河、三联河、高海河(头灶镇1.5公里,三仓镇3.6公里)、朱坝河四条河道圆木桩护岸防护,防护总长18.26 千米;②新建3.5米宽砼道路三条,长0.845公里;③拆建桥梁三座(安云村爽碱沟桥(宽4.5m,长3*7m)、海联幺沟桥(宽4.5m,长3*6m)、海堤五中沟桥(宽6.5m,长3*9m)),桥梁型式为下部砼灌注桩基础,上部结构为简支空心板。工程总投资约约1628万元。
工程等别为Ⅴ等,河道工程及建筑物工程级别为5级。桥梁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Ⅱ级。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上述建设内容中河道护岸防护及道路桥梁建设等。具体招标内容详见图纸和招标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工程计划于2023年11月21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 2024年2月18日前完成全部合同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内(2020年10月1日以来,以合同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有单项施工合同价800万元 或以上水利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或协议书、验收证明(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盖章的验收证),三者缺一不可】。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要求: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如项目经理是一级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目前无主体工程在建(须符合苏水基〔2016〕17号文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规定)。拟任项目经理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附2023年4月以来连续6个月或以上养老保险证明)。
(6)技术负责人要求:/。
(7)其他人员要求:拟任技术(质量)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附2023年4月以来连续6个月或以上养老保险证明)。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分别为A、B、C三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1人。
(9)信用等级要求:从业单位(投标人)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赋分值须在2.0(含)以上。(赋分值详见: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首页—通知公告—《2022年度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结果公布》(2023年7月11日公布))
(10)施工设备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
(11)其他要求: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从本公告发布自2023年10月27日至2023年11月2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4.1.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1.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 获取招标文件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网上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 11月 16日 9 时30分。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3.业绩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4.财务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5.安全生产许可证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6.项目经理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7.技术负责人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8.其他人员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10.信用等级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

11.施工机械设备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0)项规定

12.其他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1)项规定

13.社会保险

所有人员(另含委托代理人,如有)须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从2023年4月至2023年9月之内全部月份的从投标人本单位参保的社保缴费证明,缴纳月份不足和未缴纳的人员均按相应人员缺失处理。

14.联合体

符合招标公告第3.2项规定

15.分包人资格

本项目不分包

16.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7.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S=T×0.6+M×0.4
T为招标人最高限价。
M为投标人有效报价均值:当有效报价的投标人<10个时,为所有报价的算术平均值;≥10个<20个时,去掉1个最高价和1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报价的投标人≥20个时,去掉2个最高价和2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备注:(1)投标有效报价小于最高限价的85%时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3)所有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
最高投标限价: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38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标。
7.4分值构成
施工组织设计29分,项目管理机构4分,投标报价60分,其他部分7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2.2.4(1)

施工组织设计  

1.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水平较高、内容完整得2分,有缺陷扣0.1~1分。

2

2.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17

2.1土方工程

土方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合理得2分。有缺陷扣0.1~1分,无描述不得分;

2

2.2木桩防护工程

木桩防护工程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合理得3分。有缺陷扣0.1~1.5分,无描述不得分;

3

2.3砼道路工程

道路工程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合理得2分。有缺陷扣0.1~1分,无描述不得分;

2

2.4桥梁工程

旧桥拆除方案合理可行得2分,有缺陷扣0.1~1分,无描述不得分;钢筋砼灌注桩基础工程施工工艺与技术措施合理得3分,有缺陷扣0.1~1.5分,无描述不得分;上部结构钢筋砼工程施工工艺与技术措施合理得3分,有缺陷扣0.1~1.5分,无描述不得分。

8

2.5植物防护工程

植物防护工程施工工艺与技术措施合理可行,质量有保证得1分;管护期内(2年)对栽植绿化进行养护,管护队伍管理措施得当、管护周期合理、方案切实可行的得1分。以上各项有缺陷各扣0.1~0.5分,无描述不得分。

2

3.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3

3.1质量计划

质量计划全面、满足工程要求得0.6分,有缺陷扣0.1~0.3分,无描述不得分;

0.6

3.2岗位职责

岗位设置合理、职责清晰得0.6分,有缺陷扣0.1~0.3分,无描述不得分;

0.6

3.3材料采购

材料采购满足工程要求得0.6分,有缺陷扣0.1~0.3分,无描述不得分;

0.6

3.4过程控制及检验

施工过程控制及质量检验满足规范要求得0.6分,有缺陷扣0.1~0.3分,无描述不得分;

0.6

3.5分项措施的针对性

分项工程措施针对性强得0.6分,有缺陷扣0.1~0.3分,无描述不得分。

0.6

4.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1.4

4.1安全体系建设

安全体系健全得0.4分,有缺陷扣0.1~0.2分,无描述不得分;

0.4

4.2安全预案可靠性

安全预案全面可靠得0.6分,有缺陷扣0.1~0.3分,无描述不得分;

0.6

4.3安全经费保障

安全经费有保障得0.4分,有缺陷扣0.1~0.2分,无描述不得分。

0.4

5.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1.2

5.1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健全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健全得0.4分,有缺陷扣0.1~0.2分,无描述不得分;

0.4

5.2污染物处理和排放与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符合性

污染物处理和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得0.4分,有缺陷扣0.1~0.2分,无描述不得分;

0.4

5.3技术及管理措施可行性

环境保护技术及管理措施可行得0.4,有缺陷扣0.1~0.2分,无描述不得分;

0.4

6.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2

6.1进度计划

施工进度计划合理可行得0.6分,有缺陷扣0.1~0.3分,无描述不得分;

0.6

6.2关键路径

施工关键线路明确得0.4分,有缺陷扣0.1~0.2分,无描述不得分;

0.4

6.3逻辑关系

逻辑关系清晰得0.4分,有缺陷扣0.1~0.2分,无描述不得分;

0.4

6.4措施保证计划

措施保证计划全面可行得0.6分,有缺陷扣0.1~1分,无描述不得分。

0.6

7.资源配置计划

2

7.1设备配备计划

设备配备计划满足工程施工需要,保证方案可行得0.6分,有缺陷扣0.1~0.3分,无描述不得分;

0.6

7.2劳动力配备计划

劳动力配备计划满足工程施工需要得0.6分,有缺陷扣0.1~0.3分,无描述不得分;

0.6

7.3其它施工生产资源类的配备计划

其它施工生产资源类的配备计划满足工程施工需要,保证方案可行得0.4分,有缺陷扣0.1~0.2分,无描述不得分;

0.4

7.4资金使用计划

资金使用计划满足工程施工需要,保证方案可行得0.4分,有缺陷扣0.1~0.2分,无描述不得分;

0.4

8.标准化工地建设

标准化工地建设合理可行得0.4分。有缺陷扣0.1~0.2分,无描述不得分; 

0.4

2.2.4(2)

项目管理机构

项目经理经历

近3年内(2020年10月1日以来,以合同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担任单项施工合同价1200万元或以上水利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有1项得1分,最多1分。(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或协议书、验收证明(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盖章的验收证),三者缺一不可。上述证明材料如不能反映项目建设规模和评标要素时,须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并加盖公章。)
企业与项目经理个人的同一业绩不重复计分。

1

管理人员配备

1.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等管理人员配备齐全并具有相应证书得1分,缺任一项不得分;
2.项目经理具有水利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的1分;
3.技术负责人具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水利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
提供相应证书扫描件。

3

2.2.4(3)

投标报价

l、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58分;
2、偏差每超过评标基准价+l%扣0.5分,最多计算至+5%(含5%);
3、对偏差超过评标基准价+5%以上的,0%~+5%区段按2款计分,+5%以上的区段每超过1%扣2分,最多扣至0分;
4、偏差每超过评标基准价-1%加1分,最多计算至-2%(含-2%);
5、对偏差超过评标基准价-2%以下的,0%~-2%区段按4款计分,-2%~-5%(含-5%)之间每超过基准价-1%扣0.5分,-5%以下每超过-l%扣2分,最多扣至0分。
   上述不足1%按内插法计算,结果得分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

60

2.2.4(4)

其他部分

企业业绩

近3年内(2020年10月1日以来,以合同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有单项施工合同价1200万元或以上水利工程施工业绩,有1项得1分,最多2分。
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或协议书、验收证明(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盖章的验收证),三者缺一不可。上述证明材料如不能反映项目建设规模和评标要素时,须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并加盖公章。
企业与项目经理个人的同一业绩不重复计分。

2

信用等级

按照“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管理办法》(苏水规[2021]7号)的通知”执行。赋分值详见: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首页—更多—新闻中心—通知公示—《2022年度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结果公布 》(2023年07月11日公布)。
在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评价期内,未列入表内的施工企业获得2022~2023年度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第20届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2022年江苏省省长质量奖、2021-2022年度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2022-2023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2022年度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2022年度江苏省水利优质工程、2022年度江苏省水利工程文明工地等奖项的,由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招标人根据《履约信用办法》第二十三条,在2.9分的基础上对赋分值进行调增。

4

安全标准化

安全标准化一级单位得1分,二级得0.9分,三级得0.7分,未评级不得分。非本省评定的二级和三级视同本省同级别。(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证明的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1

合计

100

8.其他内容
8.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
8.3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水利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台市水利基建工程建设处    地    址:东台市广场路6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宜兴经济开发区文庄路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051585100040              电子邮箱:35790484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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