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招标项目 > 浙江中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乌溪江引水工程灌区(衢州片)“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2023年度Ⅶ标-灵山港引水隧洞质量与安全监督第三方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

浙江中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乌溪江引水工程灌区(衢州片)“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2023年度Ⅶ标-灵山港引水隧洞质量与安全监督第三方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浙江中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衢州市农村水利管理中心的委托,对乌溪江引水工程灌区(衢州片)“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2023年度Ⅶ标-灵山港引水隧洞质量与安全监督第三方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ZLQZ-2310121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标项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备注
1
乌溪江引水工程灌区(衢州片)“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2023年度Ⅶ标-灵山港引水隧洞质量与安全监督第三方服务
1

30万元
乌引灌区十四五项目Ⅶ标(灵山港引水隧洞)隧洞采用爆破方式开挖,工程涉及的不良地质(Ⅳ类、Ⅴ类围岩)占比30%,且施工工期较长、隧洞洞身较长,经会同市应急管理局以及相关行业专家综合分析研判,认为工程施工期间极易发生窒息、中毒、片帮、塌方等安全生产事故,根据浙江省水利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事权划分的意见的通知》(浙水建〔2016〕33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清单的通知》(办监督〔2019〕21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为监督工作提供技术支撑。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根据财库〔2020〕46号的相关规定,本次招标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策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余同)。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查询记录为准】。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3年10月28日至2023年11月4日止(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将报名资料(营业执照、报名表、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发送2968996525@qq.com并致电代理机构联系人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后潜在投标人仍然可以招标文件,但该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询疑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3年11月17日14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中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衢州分公司开标室(衢州市衢江区港汇商务广场1号楼13楼),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3年11月17日14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中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衢州分公司开标室开标(衢州市衢江区港汇商务广场1号楼13楼),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携带授权委托、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九、本公告发:
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
十、质疑和投诉:
1.投标人如认为招标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的,应于自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投标人如认为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预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机构提出质疑。
2.投标人对招标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的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0-3069008)。
十一、其他事项:
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接受投标人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有投标资格。
2.关于投标文件递交的相关说明:允许采用邮寄方式(建议采用顺丰快递)递交投标文件(包裹外包装上请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以便代理机构作接收登记工作),供应商将投标文件以快递形式寄送到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地址:衢州市衢江区港汇商务广场1号楼13楼),并做好投标文件的密封工作。投标文件邮寄接收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投标文件,则作自动放弃投标处理,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时间并承担责任)。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衢州市农村水利管理中心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浙江省衢州市府东街1090号
代理机构:浙江中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衢州市衢江区港汇商务广场1号楼13楼
衢州市农村水利管理中心
浙江中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7日
附件信息:
供应商报名登记表.doc
63.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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