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招标项目 > 年产桶装水1036.8万桶、瓶装水20736万瓶、PET瓶4亿个项目生产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年产桶装水1036.8万桶、瓶装水20736万瓶、PET瓶4亿个项目生产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产桶装水1036.8万桶、瓶装水20736万瓶、PET瓶4亿个项目生产设备采购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滨海汇沣海食品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自筹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2.1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共四个部分:①生产能力24000BPH(520ml)的PET纯净水瓶装生产线设备采购、安装等;②生产速度1200桶/小时(10L至19L)PC周转桶饮用水生产线设备采购、安装等;③水处理设备采购、工艺设置及设备采购安装调试;④产线净化间、更衣室(含风淋)、实验室房间装修(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2项目规模:货物设备采购总金额约1600万元。
2.3项目地点: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境内(招标人指定地点,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供货期:150日历天。注:(1)合同签订后150日历天内完成所需货物的生产(采购)、供货、安装、调试等相关伴随服务。(2)2024年4月30日前必须全部供货安装调试完成。
2.5质量要求:合格。注:生产线须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及强制性认证,货物设备须符合国家相关货物验收规范和招标文件关于货物验收的合格标准。详见技术部分及合同的相关内容。注:本项目投标人拟投的货物设备必须承诺满足招标要求的最低技术指标,中标后,招标人将要求投标对供货货物提供各类检测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验是否满足生产要求及生产条件,届时,如发现中标人所供货物不能够满足招标人生产要求的,将扣除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向该中标人追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时间、经济、生产任务及效益的损失,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予以处罚直至列入不诚信黑名单。
2.6质保期(免费质保期):不少于1年。注:自生产线投产(运行)之日起计算。如设备制造商质保期限高于一年的,按制造商质保期限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3.1本次招标资质、资格等要求:
3.1.1投标人资格
3.1.2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且是有能力提供招标文件所规定的相应设备的制造、供货、安装、调试运行、售后等服务的供应商。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3)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4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3.5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3.4条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yancheng.gov.cn/;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21日9时00分,地点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该条如有变更,将以“补充答疑”形式通知投标人。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步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yancheng.gov.cn)以及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binhai.yancheng.gov.cn/同步发布。
9.特别提醒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可以抵达开标现场,也可在任意地点通过开标大厅系统http://112.24.96.37:988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等活动。
盐城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及常见问题解答http://112.24.96.37:988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
10.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滨海汇沣海食品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滨海县滨淮镇东罾村陈李路以东海滨新城办公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滨海县S327与西湖路交汇处滨海配送超市1幢6层607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箱:1445163943@qq.com
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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