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水质仪器仪表公开招标项目(2023-2024年)资格审查结果公示及中标候选人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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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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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水质仪器仪表公开招标项目(2023年-2024年)资格后审工作已完成,现将资格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注:投标人资格条件中,有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的招标项目,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见附件。
公示时间从2023年10月28日00时00分至2023年10月31日00时00分止。
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持招标人的异议答复和投诉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投诉受理部门(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日 期:2023年10月27日
中标候选人的公示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水质仪器仪表公开招标项目(2023年-2024年)[项目编号:M4400000707018938] 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公示时间从2023年10月28日00时00分至2023年10月31日00时00分止(3个日历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投诉受理部门(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日 期:2023年10月27日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水质仪器仪表公开招标项目(2023年-2024年)资格后审工作已完成,现将资格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序号 | 投标申请人 | 资格审查结果 | 资审不通过 具体原因 |
1 | 广州汇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通过 | / |
2 | 广州市利亨昌贸易有限公司 | 通过 | / |
3 | 泊多科技(广州)有限公司 | 通过 | / |
注:投标人资格条件中,有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的招标项目,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见附件。
公示时间从2023年10月28日00时00分至2023年10月31日00时00分止。
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持招标人的异议答复和投诉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投诉受理部门(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日 期:2023年10月27日
中标候选人的公示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水质仪器仪表公开招标项目(2023年-2024年)[项目编号:M4400000707018938] 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中标候选人 | 第一候选人 | 第二候选人 | 第三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州汇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广州市利亨昌贸易有限公司 | 泊多科技(广州)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报价(万元) | 731.668800 | 746.927300 | 750.644400 |
质量标准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合同供货期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或至实际采购货物的结算金额达到暂定合同总额为止,二者以先到为准。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或至实际采购货物的结算金额达到暂定合同总额时止,二者以先到者为准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或至实际采购货物的结算金额达到暂定合同总额时止,二者以先到者为准 |
公示时间从2023年10月28日00时00分至2023年10月31日00时00分止(3个日历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投诉受理部门(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日 期: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