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禹村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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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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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新泰市禹村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泰市禹村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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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SDGP370982000202302000104 | ||||||||||
项目名称:新泰市禹村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预算金额:159.9741万元 | ||||||||||
最高限价:159.9741万元 | ||||||||||
采购需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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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60天。 |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报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2本项目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按建筑业标准确定企业类型。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3.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4未被“信用中国”“信用山东”“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3年10月24日8时30分至2023年10月31日18时30分,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 | ||||||||||
3.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开评标。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供应商)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办理指南(供应商)》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1-628811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可直接登录系统。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并针对本项目进行备案,同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领取磋商文件。(如供应商未在规定期限内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领取磋商文件和未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投标备案的,其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请各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项目网上报名单位不足三家,代理机构将发布澄清(变更)公告,并发布二次招标公告;如因报名单位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 | ||||||||||
4.售价:0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3年11月6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 点:本次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响应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大厅供应商操作手册(附件)。 | ||||||||||
五、开启: | ||||||||||
1.开启时间:2023年11月6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开启地点:本次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响应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大厅供应商操作手册(附件)。 | ||||||||||
六、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其他补充事宜:1、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2、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3、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3、行政监督部门:新泰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38-72323324、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联系人:张工??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5、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 | ||||||||||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 称:新泰市禹村镇人民政府机关 | ||||||||||
地 址:新泰市禹村镇 | ||||||||||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2、采购代理机构 | ||||||||||
名 称:山东建策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山东省泰安市市新泰市县(区)青云街道金斗路888号西88米 | ||||||||||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联系方式:0538-63745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