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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和验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陕西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和验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MZB2023-CS1057)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渭南市
一、招标条件
本陕西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和验收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陕西省民政厅。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陕西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和验收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陕西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和验收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陕西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和验收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陕西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和验收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
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一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一财库<2014>68号;
(4《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一(财库<2004>185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一财库<2006>90号;
(7)《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8)《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9)《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0)《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
(11)《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
知》(财库(2021〕19号);
(12)《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
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
(3)供应商需提供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
(4)工程审计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本单位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财务审计项目负责人
必须具备本单位注册会计师证书;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22 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
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 2023年度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
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 2023年度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
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申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9)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10)提供“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带水印的信用信息报告及“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截图,无严重失信记录;(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供信
用承诺函)。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采购代
理机构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加盖供应商公章);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政
府采购活动;
(1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不能超过2家)磋商,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
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不得作为独立供应商或加入本项目
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磋商。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03日09时00分到2023年11月09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2)获取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
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3)获取地点: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
南二环西段九座花园13 楼 1304 室;(4)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5)文件售价: 500 元,
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6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南二环西段九座花园13楼1304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6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南二环西段九座花园13楼1304室
七、其他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陕西省民政厅。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陕西省民政厅
地 址: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403号
联系人:陕西省民政厅机关经办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至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南二环西段九座花园13 楼1304室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897433187@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目么亮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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