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的单一来源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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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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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金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项目名称: 金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服务的说明:本项目物业管理服务内容为1#-7#行政大楼、市文化中心大楼及配套地下停车场等场所秩序维护、建筑安全、保洁、安保、房屋及公共设施设备维护、会务服务、机电维护以及政策法规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拟定供应商为金华市机关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标的名称: 金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单位: 家
服务的说明: 本项目物业管理服务内容为1#-7#行政大楼、市文化中心大楼及配套地下停车场等场所秩序维护、建筑安全、保洁、安保、房屋及公共设施设备维护、会务服务、机电维护以及政策法规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拟定供应商为金华市机关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项目服务对象和内容主要面向市直机关部门,保密要求高。根据市委办[1998]110号文件要求组建金华市机关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并明确由金华市机关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市级行政大楼的物业管理工作。以上实际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相关规定,特申请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金华市机关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金华市机关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兰溪街188号
三、公示期限
2023年11月07日 至 2023年11月14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金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0579- 82468195
传 真: /
地 址: 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 系 人: 徐老师
监管部门电话: 0579-82468735
传 真: /
地 址: 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财政局510办公室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见附件)
附件信息:
e27a08319f1575970a8b828ec953216.jpg
2.3 M
采购人: 金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项目名称: 金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服务的说明:本项目物业管理服务内容为1#-7#行政大楼、市文化中心大楼及配套地下停车场等场所秩序维护、建筑安全、保洁、安保、房屋及公共设施设备维护、会务服务、机电维护以及政策法规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拟定供应商为金华市机关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标的名称: 金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单位: 家
服务的说明: 本项目物业管理服务内容为1#-7#行政大楼、市文化中心大楼及配套地下停车场等场所秩序维护、建筑安全、保洁、安保、房屋及公共设施设备维护、会务服务、机电维护以及政策法规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拟定供应商为金华市机关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项目服务对象和内容主要面向市直机关部门,保密要求高。根据市委办[1998]110号文件要求组建金华市机关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并明确由金华市机关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市级行政大楼的物业管理工作。以上实际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相关规定,特申请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金华市机关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金华市机关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兰溪街188号
三、公示期限
2023年11月07日 至 2023年11月14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金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0579- 82468195
传 真: /
地 址: 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 系 人: 徐老师
监管部门电话: 0579-82468735
传 真: /
地 址: 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财政局510办公室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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