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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2023年公路安全生命防护提升工程(第二批)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贺兰县2023年公路安全生命防护提升工程(第二批)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贺兰县2023年公路安全生命防护提升工程(第二批)己由贺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贺兰县2023年公路安全生命防护提升工程(第二批)初步设
计的批复》贺发改复【2023】191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银川市交通运输局以《关于贺兰县2023年公路安全生命防护提升工程(第二批)施工图设计的批复》
银交函发【2023】391号批准,项目业主为贺兰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为一般债券资金及县级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贺兰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贺兰县2023年公路安全生命防护提升工程(第二批)
2.2工程地点:贺兰县县域内
2.3工程概况:项目涉及滨河大道、丰庆路、金河大道、光明路共约49.6公里的一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提升改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安装护栏、标线、标志牌
、示警桩、减速带等交通安全设施。
2.4招标范围:设计图纸所设计的内容、工程量清单中所反映出来的实际工程量、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中要求的计价不计量的工程量以及为完成以上
工程所消耗的劳务、材料、机械、设备等所有附属工程量。
2.5计划工期:2023-12-7至2024-2-3,共计6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二个标段;
贺兰县2023年公路安全生命防护提升工程(第二批)一标段,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贺兰县2023年公路安全生命防护提升工程(第二批)二标段,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7评标办法:本次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
2.8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格 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一、二标段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 业承包一级资质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新资质)或公路工程养 护二类甲级(含以上级)资质(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 力。 3、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其他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正文。

财务能力

投标人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注:其他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正文。

一至二标段投标人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交工日期为准)至少成功完成过1个公路
交通安全设施类似业绩。并且该施工业绩是以投标人名义签署的合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的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实力。
注:
企业业绩
1、企业业绩必须是在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或省级交通运输主
管部门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并审核通过的业绩,否则,其业绩将不
予认可;
2、其他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正文。

管部门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并审核通过的业绩,否则,其业绩将不 予认可; 2、其他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正文。

企业信誉

1、未被交通运输部或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投标资格且处于有 效期内(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宁夏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部省两级互 联互通管理系统”中查询结果为准); 2、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信用中国(宁夏)”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 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 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7、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的情形且正处于处罚期内; 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其他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正文。

主要人员

一至二标段: 1、项目经理要求:为投标人在职员工,由投标人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且社保缴费单位 与注册单位必须一致。须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 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018年1月1日以来( 以交工日期为准)至少担任过1个公路交通安全设施项目的项目经理。 2、项目总工要求:为投标人在职员工,由投标人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须持有公路工程 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2018年1月1日以来(以交工日期为准)至少担任过1个公路交 通安全设施项目的项目总工。 注:其他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正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不适用本项目)(具体数量)个组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不适用本项 目)(具体数量)个组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不适用本项目)个组。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不适用本项目)。一套人员班组、设备只能中一个 组内的合同段。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当同一投标人最终综合得分第一有两个或以上数量的合同段并这几个合同段都不在同一个组时,超过允许中标的组数时,推荐中标组时 按以下原则确定:/(不适用本项目)
投标人可同时对上述施工2个标段投标,但每个投标人只允许中1个标段。经评审后,同一投标人最终综合得分第一的标段数超过允许中标的标段数时,推荐中标标 段时按本项目标段划分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 )和 “ 信 用 宁 夏 ” 网 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修正第3.6 款内容: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 具有关联关系的投标人在开标现场应主动向招标人说明,并在投标文件“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中填写清楚,如隐藏或不说明或未填写被查出后随时取消所 有具有关联关系的单位的投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新)
(http://222.75.3.175:9004/),在该网站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办理网上投标相关事宜,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222.75.3.175:9004/)公共资源交易系 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 锁办理请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中 CA 锁办理通知,或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业务联系电话:4007188 588。电子交易平台平台操作事宜,联系电话:4009980000、0951-6891020。
4.2 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公告发布时间起至 2023年11月13日 18 时 00 分(节假日及法定公休日交易系统可正常运行), 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http://222.75.3.175:9004/),在该网站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办理网上投标相关事宜,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222.75.3.175:9004/)公共资源交易系
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 锁办理请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中 CA 锁办理通知,或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业务联系电话:4007188
588。电子交易平台平台操作事宜,联系电话:4009980000、0951-6891020。
4.2 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公告发布时间起至 2023年11月13日 18 时 00 分(节假日及法定公休日交易系统可正常运行), 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222.75.3.175:9004/)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过时不候。
4.3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网上加密投标文件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上传递交,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完成上传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4.4 后期发布相关信息(如补遗书、变更通知等)均由投标人自行查询,请随时关注网上(重点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新)为主)或报名内部系
统发布的信息。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新)“变更公告”栏、系统内“澄清和修改”栏及系统内“查看回复”栏,及时查
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预备会。
现场踏勘时间:招标人不组织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招标人不提供参考资料。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不召开。
现场踏勘时间:招标人不组织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招标人不提供参考资料。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不召开。
5.2投标文件为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 11-28 9:0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
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
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本项目电子标开标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须注意以下内容:
(1)本项目投标人不参加现场开标活动,故不要求投标人提交资质文件原件,以电子件为准,需保证电子件清晰可见。
(2)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已上线二期交易系统,请各投标人尽快自行下载学习。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电话:40099800
00、6891016。无效投标情形: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符合新平台要求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上传递交。未在投标截
止时间前完成上传,作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进行投标文件远程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5.4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贺兰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贺兰县仁和巷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大连东路德源街交叉口向东100米诚捷祥大楼2楼
邮政编码:750299 邮政编码:750004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18295280573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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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3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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