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招标项目 >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仓国发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新建浏河320585004205GB00485号地块住宅用房、商业用房及配套用房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太仓国发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恒中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项目太仓国发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新建浏河320585004205GB00485号地块住宅用房、商业用房及配套用房项目造价咨询(跟踪审计及施工图预算审核)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太仓市浏河镇
2.招标类型:造价咨询服务(跟踪审计及施工图预算审核)招标  
3.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195749.55平方米
4.委托服务范围:太仓国发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新建浏河320585004205GB00485号地块住宅用房、商业用房及配套用房项目前期及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跟踪审计及施工图预算审核,委托造价咨询服务费预算金额约253万元;
5.服务期:从项目跟踪评审服务合同签订之日开始,项目前期、施工阶段全过程,至工程完工、结算审计结束;
6.服务质量要求:符合造价咨询成果质量规范要求和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13日17时前(节假日除外)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社保缴费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至苏州恒中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太仓市公正路11号联合大厦20楼)购买招标文件。未按上述要求报名的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招标文件费用为300元/份,于报名现场缴纳(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7日14时00分前,14时00分以后招标人将不再接收投标文件或其他补充资料。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太仓市公正路11号联合大厦20楼苏州恒中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3.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或授权委托人亲笔签名)向招标人提交撤回投标文件的申请。
4.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
六、评标、定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他说明:
1.招标人根据本项目的规模、体量、造价咨询服务要求,设定了投标报价最高限价为253万元,投标人进行自主报价,总价包干,投标报价包括完成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咨询服务工作内容的人工、耗材、工具、设备、评审专家评审费、公证费、交通费、食宿费、加班费、保险、补贴、各种税费、管理费、利润等一切费用。其他:驻场费不计。
2.结算和付款方式:
造价跟踪服务期共42个月。暂定2023年 12月01日-2027年5月31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委托人书面通知为准。
(1)每季度末支付一期咨询费,按【每季度施工单位完成工程产值】与【本工程总承包合同(扣除设计服务费)】的比值乘以【本合同金额的60%】,作为该季度跟踪审计咨询费,累计付至本合同金额的60%;
(2)整体项目竣工结算审定完成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0%,余款待终审完成后付清。
(3)效益费:核减率 5%(含 5%)以内的不计取效益费;核减率超过 5%的部分,收取该超出部分的 4%作为效益费,即效益收费=(送审造价-跟审审定价*1.05)×4%,跟审审定价以甲方最终确认金额为准。范围包括结算、签证变更与价格相关的经济文件。咨询效益收费由施工单位直接支付至咨询公司。效益收费在整体项目结算完成,经甲方确认后,出具结算报告前,由施工单位支付;过程效益收费每半年度由施工单位支付。
(4)驻场时间超出合同工期三个月及以内部分不计取驻场费,其余超出时间按16500元/月计取,不足15日不计取费用。
3.中标服务费:本次招标项目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按照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按1.5%,100-500万元0.8%差额定率累进计算后下浮40%计,如计算不足3000元按3000元计,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4.凡为本项目提供设计、监理、检测、招标代理、造价编标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八、 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太仓国发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太仓市浏河镇紫薇路1号6楼603室
招标代理单位名称:苏州恒中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太仓市公正路11号联合大厦20楼
十、本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0月13日   
苏州恒中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1月6日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