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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从镇罗沙村农棚新建项目(一期)工程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1.招标条件
乐从镇罗沙村农棚新建项目(一期)工程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实施建设,招标人为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罗沙股份合作经济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及招标人自有资金,各占比5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罗沙村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为乐从镇罗沙村农棚新建项目(一期)工程,项目主要内容为新建26套棚舍并拆除旧棚建设的施工总承包,具体单个棚舍建设要求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为准。
2.3 计划工期:40日历天,计划、竣工日期:开工令发出之日开始计算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2.4 招标控制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52 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和规模:
工程内容包括:农棚建设、拆除等相关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 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https://jzcx.fszj.foshan.gov.cn/cxpt/website/index.jsp)的考评等级为 D 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广东省二级建造师须按《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要求提供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投标时须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天内的信息查询网页打印件),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投标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投标时须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天内的信息查询网页打印件)。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注1: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注2:如投标人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符合国家减免政策的要求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上述规定要求提供社保证明。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1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 C3 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注:有关社保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与上文相关规定一致。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8.7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对被“信用佛山”、应急管理部门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处罚内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碧桂城市花园中区一座1704室(佛山分公司)
5.2报名时间:2023年11月06日起至2023年11月13日止(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及工休时间除外),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进行报名。
5.3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30元人民币,但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任何责任。
5.4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2、投标人授权报名委托书及报名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25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保证金以工程保证金托管专用账户形式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9日14时00分至2023年11月29日14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9日14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乐从镇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会议室(地址:乐从镇兴乐路163号)。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乐从政务网(http://www.shunde.gov.cn/lecong/)、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hunde.gov.cn/ggzy/)上发布。
9.其他
9.1因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没有潜在投标人的联系信息,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顺德区乐从政务网”(网址:http://www.shunde.gov.cn/lecong/)、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hunde.gov.cn/ggzy/)上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 投标人收标时凭招标文件内的投标邀请函原件递交投标文件,无投标邀请函原件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9.3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4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9.5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罗沙股份合作经济社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罗沙村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碧桂城市花园中区一座1704室(佛山分公司)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3年1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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