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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经济开发区花园小学“慈善”文化教育基地建设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受扬州市花园小学的委托,江苏省鼎诚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就扬州经济开发区花园小学“慈善”文化教育基地建设(JSDC-CS-20231103号)实施政府采购,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
扬州经济开发区花园小学“慈善”文化教育基地建设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江苏省鼎诚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购买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DC-CS-20231103号
2、项目名称:扬州经济开发区花园小学“慈善”文化教育基地建设
3、项目简介:行政楼、教学楼后连廊校园文化建设,供应商应根据项目需求和现场踏勘,结合采购人需求,进行文化建设项目的设计与施工,工作内容包括:(1)文化建设设计要求:结合学校现有文化理念及实际状态,合理规划设计、施工。(2)文化建设方案设计(投标时提供方案设计并基本达到甲方施工实际要求)、按照最终定稿的整体设计方案(包括文案)和施工图完成项目的制作、安装及施工、布展配套货物、设备及软件、布展配套装饰、布展配套安装等直至验收移交采购人使用。(3)原设施改造、拆除清运以及其他配套服务。(4)总设计风格与校园建筑风格相和谐。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设计方案及效果图。本项目不考虑未成交供应商的设计费补偿。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5万元
6、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15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7、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8、合同履行期限:35日历天,合同签订后,最迟于2023年12月20日前完成整个“慈善”文化教育基地建设并且验收合格,可交付采购人竣工验收投入使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磋商响应函(原件)
1.2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3年08月-2023年10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6供应商提供2023年08月-2023年10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7与第(1.6)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1.10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原件)
注一: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法人等非企业法人,则无需提供上述5-7项,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供应商相关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注二: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的货物、服务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1月06日至2023年11月08日(北京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江苏省鼎诚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扬州市文昌西路450号国泰大厦1幢16楼)代理部
3、方式:现场购买。报名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影印件),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请于2023年11月09日12:00前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拍照或扫描发至邮箱(电子邮箱:jsdczbdl@163.com,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邮件标题备注公司全称+项目简称,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4、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现场支付,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江苏省鼎诚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扬州市文昌西路450号国泰大厦1幢16楼)开标室。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11月1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江苏省鼎诚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扬州市文昌西路450号国泰大厦1幢16楼)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采购人不统一组织,有需要的供应商自行现场勘察,请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与联系人预约。
7.2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提交纸质版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副本与正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供应商制作的纸质版响应文件,须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签字、盖章。电子版投标文件一份(电子版为正本的扫描件PDF格式,U盘形式提交(单独密封)、随纸质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7.3本次磋商不收取保证金金额
7.4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7.5潜在供应商对磋商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扬州市花园小学
地址:扬州市兴城西路2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省鼎诚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文昌西路450号国泰大厦1幢16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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