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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常庄民居建筑群(一期)抢救修缮保护工程施工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东平常庄民居建筑群(一期)抢救修缮保护工程施工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7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交易编号:DP-ZC-20231103-02-01
项目编号:SDGP370923000202302000180
项目名称:东平常庄民居建筑群(一期)抢救修缮保护工程施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采购需求:东平常庄民居建筑群(一期)抢救修缮保护工程施工,东平常庄民居位于山东省东平县接山镇常庄行政村内。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常庄民居为第四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本期范围: 复圣庙正殿和大门、会客厅及西耳房、小院门5座单体建筑,建筑面积共约220平方米,院落总占地面积约770平方米。本次修缮内容主要为:五座建筑的屋面、木基层、木构架、墙体、门窗及地面等保护修缮工程。具体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24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以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下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为准,本项目属于“建筑业”;
3.供应商须具备文物保护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文物保护责任工程师证书,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
5.供应商须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出现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磋商文件
1.公示时间:2023年11月07日至2023年11月13日,每日08时30分至11时30分,13时30分至17时30分。
2.地点:凡有意参加报价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磋商文件。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进行供应商注册,已注册单位不需重复注册。
3.方式:自行下载电子版磋商文件。请各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磋商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响应单位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售价:0元/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17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17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响应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媒体: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
2、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供应商(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2.1线上异议(质疑)。供应商(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2.3行政监督部门:东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8-2858759
2.4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平县文化和旅游局
地 址:东平县东平街道佛山街13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东平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东平县东平街道稻香街81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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