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大学生活动中心附属工程变更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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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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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大学生活动中心附属工程
变更公示
甘肃正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委托,于2023年10月9日在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大学生活动中心附属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并于2023年10月12日在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中标公示。
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在公示期间收到投标人质疑函,质疑事项为:甘肃成圆鑫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参与的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大学生活动中心附属工程项目投标中,技术负责:陶立新、安全负责:马学娟,两人于 2023 年8月31日中标兰州某部场外地坪、晾衣房及道路综合整修建设工程并未完工,两人均在此项目上任职管理人员。经招标人调查,此质疑事项成立。根据招标文件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不得有在建项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为不影响此项目的施工进度,经监督单位陇南市建筑业服务总站的同意,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决定取消甘肃成圆鑫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中标资格,并确定本项目第二中标候选人甘肃晟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本变更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为本项目中标人。现公示如下:
公示期限:2023年11月2日至2023年11月4日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此变更情况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
陇南市建筑业服务总站 电话:0939-8560291
市公管办 电话:0939-8212650
甘肃正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日
变更公示
甘肃正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委托,于2023年10月9日在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大学生活动中心附属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并于2023年10月12日在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中标公示。
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在公示期间收到投标人质疑函,质疑事项为:甘肃成圆鑫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参与的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大学生活动中心附属工程项目投标中,技术负责:陶立新、安全负责:马学娟,两人于 2023 年8月31日中标兰州某部场外地坪、晾衣房及道路综合整修建设工程并未完工,两人均在此项目上任职管理人员。经招标人调查,此质疑事项成立。根据招标文件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不得有在建项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为不影响此项目的施工进度,经监督单位陇南市建筑业服务总站的同意,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决定取消甘肃成圆鑫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中标资格,并确定本项目第二中标候选人甘肃晟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本变更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为本项目中标人。现公示如下:
中标候选人 | 投标报价 (万元) | 建造师及 证书编号 | 工期 (日历天) | 质量 标准 |
甘肃晟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376.308311 | 周明辉 甘262212112828 | 90 | 合格 |
公示期限:2023年11月2日至2023年11月4日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此变更情况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
陇南市建筑业服务总站 电话:0939-8560291
市公管办 电话:0939-8212650
甘肃正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