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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XYP-2023-002]保鲜库建设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合同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弋阳县保鲜库建设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合同
采购方:弋阳县现代农业示范区管理办公室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杨中明
联系地址:江西省上饶市弋阳县葛河之心农产品加工园
供货商:厦门文众工贸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邹文军
联系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杏林西路 50 号(利恒工业园)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甲方实施的“弋阳县保鲜库建设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经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及公示(招标编号:JXYP-2023-002),最终中标人为厦门文众 工贸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本项目招投标文件约定,为明确双方各自权利义务,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就项目有 关事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弋阳县保鲜库建设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2.实施地点:弋阳县葛河之心农产品加工园 9 号楼(葛溪乡王家村) 3.资金来源:财政专项资金。
4.项目内容:冷库 6 个,总面积约 700 平方米,包括制冷机组、保温库板、库门、控制设备及各种零配件等,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采购清单。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如 需对招标文件采购清单调整,需双方协商并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二、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书。
2.本项目采购招投标文件
3.本项目中标通知书。
4.双方就有关本项目的商洽、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三、合同工期:
1
计划开工日期:2023 年 11 月 1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3 年 12 月 31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60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上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 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四、质量标准:
冷库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
五、签约合同价:
合同价为本项目中标价:壹佰零陆万壹仟肆佰零贰元整(¥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元)。
六、交货及安装地点:弋阳县葛河之心农产品加工园 9 号楼
七、运输费用:所有设备材料由乙方负责运输,费用由乙方支付。
八、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在 7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 20%,作为项目预付款。2.制冷机组设备全部到场,并经甲方核验后支付合同金额的 30%。
3.冷库所有设施设备全部安装后,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 30%。
4.设备完成调试,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合同金额的 20%。
5.以上各阶段付款,乙方均应先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税票。
6.乙方收款账户:
开户名:厦门文众工贸有限公司
开户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集美支行
账号:1101 4588 8570 02
九、安装及验收:
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可以相应顺延。
(1)甲方未能提供必要的开工条件(如未能提供安装场地、安装用电等)。 (2)甲方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相应款项,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甲方提出变更项目内容。
(4)人力不可抗拒因素。
2.货物签收:甲方需在收货后 48 小时内完成对产品核验,如甲方超出上述期限 仍未核验的视为货物合格,甲方不得有异议。
3.项目验收:项目安装完毕,乙方应提前 3 天书面通知甲方组织验收,甲方应在 7 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工作。
十、售后服务:
2
1.自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乙方对所供产品免费保修 12 个月(人为因素、自然 灾害或人力不可抗拒造成损坏除外)。其中:风冷机组(压缩机)的免费质量保证期 为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 3 年。
2.产品保修期满后,乙方为甲方提供终身优惠售后服务,以成本价收取材料费或 服务费。
3.乙方免费为甲方提供产品的技术咨询服务。
十一、产品安装期间的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应负责清理施工场地,使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
2.将施工所需水、电接至施工地点,以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二)乙方责任
1.精心组织项目施工,按质按量按期要求完成项目供货及安装任务。
2.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格产品,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进行安装作业,并在质量保修 期内承担项目质量责任。
3.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作业期间的安全管控,由乙方不当行为造成 的安全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十二、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违约,其守约方有权索赔违约方合同总金额的 20%作为 赔偿。
2.甲方逾期付款,除承担违约责任外,甲方每拖延一天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200 元。乙方未按期竣工交付项目,除承担违约责任外,每拖延一天向甲方支付延期款 200 元或在甲方应付款项中扣除。
3.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未能履约,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应提供不可抗 力的有效证明。
4.因甲方原因造成项目不能如期验收,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如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及时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 向本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其它: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签订。
3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盖章及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弋阳县现代农业示范区管理办公室 厦门文众工贸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2023 年 11 月 1 日 签订日期: 2023 年 11 月 1 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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