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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南江村村庄环境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受中共扬州市委生态科技新城工作委员会农业农村办公室的委托,就关于2023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南江村村庄环境提升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
2023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南江村村庄环境提升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0日下午2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供应商可以对2023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南江村村庄环境提升工程、2023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八圩村村庄环境提升工程以及2023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双隆村村庄环境提升工程同时进行磋商响应。三个项目可以兼中,但同一供应商最多兼中两个标且兼中的项目经理不能是同一人。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RHZH-20231009
2、项目名称:2023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南江村村庄环境提升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4、预算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4元。
5、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4元,最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6、采购需求: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整个工程的工程量并且合格,可交付采购人竣工验收投入使用。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9、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磋商响应函(原件)
1.2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1.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6供应商提供近3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7与第1.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1.10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2)投标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由社保部门出具的供应商为项目经理缴纳的近3个月养老保险费用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7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供应商公章)和身份证原件自行前往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报名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参与投标,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
地点:扬州市文昌西路56号公元国际大厦705室招标代理部
售价:300元,报名时缴纳,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0日下午2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10日下午2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开标室(文昌西路56号公元国际大厦706室)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0日下午2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文昌西路56号公元国际大厦706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10日下午2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文昌西路56号公元国际大厦70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7.2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提供U盘。《磋商响应报价表》需单独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分别递交,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7.3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7.4潜在供应商对磋商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7.5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管理委员会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7.6本项目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扬州市委生态科技新城工作委员会农业农村办公室
地址:扬州市新万福路88号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文昌西路56号公元国际大厦706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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