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饮食保障社会化服务项目评标结果公示(2023-JL05-F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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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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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名称:2023饮食保障社会化服务
二、项目编号:2023-JL05-F1639
三、公示时间:2023年10月31日至11月3日
四、评审结果排序:
包1:食堂保障一
根据评审排序,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名第一的公司为本项目包1预中标供应商。
包2:食堂保障二
根据评审排序,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名第一的公司为本项目包2预中标供应商。
包3:食堂保障三
根据评审排序和招投标文件要求,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本项目包2的预中标供应商,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名第二的公司为本项目包3预中标供应商。
五、评审委员会名单
万明政 王光成 梅萍 童秋妍 曹定桂 周惠琪 李晞
六、质疑
在公示期内,如果投标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本项目的采购机构提出质疑,采购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起7个工作日内,向质疑人做出书面答复(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实名质疑,其质疑应当有具体的质疑事项及证明其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法律依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的质疑。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质疑不受理)。同时对积极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深表感谢。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胡助理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监督人:李助理 电话:027-51777082
潘干事 电话:027-51777063
二、项目编号:2023-JL05-F1639
三、公示时间:2023年10月31日至11月3日
四、评审结果排序:
包1:食堂保障一
排名 | 供应商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备注 |
1 | 武汉旺缘饮食文化管理有限公司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6 | |
2 | 厨中鲜餐饮集团有限公司 | 2376732 | |
3 | 北京食圣天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3362016 | |
4 | 乐味餐饮集团有限公司 | 3098088 | |
5 | 武汉亿志豪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3206604.51 | |
6 | 增米餐饮集团有限公司 | 3290000 | |
武汉锦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
根据评审排序,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名第一的公司为本项目包1预中标供应商。
包2:食堂保障二
排名 | 供应商名称 | 投标下浮率 | 备注 |
1 | 深圳市德保膳食管理有限公司 | 3.0% | |
2 | 北京食圣天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3.0% | |
3 | 北京千喜鹤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2.2% | |
4 | 乐味餐饮集团有限公司 | 3.0% | |
5 | 厨中鲜餐饮集团有限公司 | 2.4% | |
6 | 常州百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2.6% | |
7 | 湖北师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2.0% | |
8 | 欧思麦集团有限公司 | 1.0% | |
湖北华鼎团膳食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 ||
上海麦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 ||
武汉锦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 ||
武汉华工后勤管理有限公司 | 无效投标 | ||
重庆多美佳餐饮有限公司 | 无效投标 |
根据评审排序,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名第一的公司为本项目包2预中标供应商。
包3:食堂保障三
排名 | 供应商名称 | 投标下浮率 | 备注 |
1 | 深圳市德保膳食管理有限公司 | 3.0% | |
2 | 北京千喜鹤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2.2% | |
3 | 北京食圣天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2.5% | |
4 | 乐味餐饮集团有限公司 | 3.0% | |
5 | 厨中鲜餐饮集团有限公司 | 2.4% | |
6 | 常州百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2.6% | |
7 | 湖北师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2.0% | |
8 | 欧思麦集团有限公司 | 1.0% | |
湖北华鼎团膳食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 ||
上海麦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 ||
武汉锦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 ||
武汉华工后勤管理有限公司 | 无效投标 |
根据评审排序和招投标文件要求,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本项目包2的预中标供应商,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名第二的公司为本项目包3预中标供应商。
五、评审委员会名单
万明政 王光成 梅萍 童秋妍 曹定桂 周惠琪 李晞
六、质疑
在公示期内,如果投标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本项目的采购机构提出质疑,采购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起7个工作日内,向质疑人做出书面答复(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实名质疑,其质疑应当有具体的质疑事项及证明其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法律依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的质疑。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质疑不受理)。同时对积极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深表感谢。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胡助理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监督人:李助理 电话:027-51777082
潘干事 电话:027-51777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