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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公安局新区分局智慧法制升级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智慧法制升级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1月14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ZY20231005-1
项目名称:智慧法制升级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项目全部内容,售后运维服务期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铜川市公安局新区分局智慧法制升级改造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 存续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非企业专业服务机 构执业
许可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 证明;
(2)提供经审计的2021年或2022年财务报告,包括 “四表一 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 动表(
没有可不提供)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 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 表)或在开标
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分支机构如无 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须出具包含分支机构的财务数据的 总公司财务审计报告);事业单位零余额账户提供相应证 明;
(3)提供已缴纳的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 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 的公章
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 证明;
(4)提供已缴存的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 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
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 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 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的承诺;
(7)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 ,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 份证;
自然人只需提供身份证;备注:分支机构由分支机 构负责人授权即可;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11月02日
至 2023年11月09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14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11月14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进行查询
(六)本项目执行相应的政府采购政策: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 号);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 号);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10.《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11.《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12.《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 号)14.《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 号)15.《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16.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七)特别注意
各供应商应根据“陕西省财政厅 陕财办采函[2023]14号文”陕西省财政厅关于省级预算单位全面推行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的通知”、《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做好人员配备、设施设备、系统操作的相应准备,熟悉并正确实施相关操作流程,承担由于操作或其他因素造成的不利后果。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铜川市公安局新区分局
地址:铜川市新区咸丰路8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中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一路泰德大厦6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陕西中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02日
相关附件:
铜川市公安局新区分局智慧法制升级改造项目采购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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