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人民法院2023-2024年度50万以下零星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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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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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诸暨市人民法院2023-2024年度50万以下零星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诸暨市人民法院2023-2024年度50万以下零星工程 施工中标公示 | |||
项目编号 | / | 信息类别 | 施工招标 |
招 标 人 | 诸暨市人民法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工程名称 | 诸暨市人民法院2023-2024年度50万以下零星工程 | ||
招标范围 | 诸暨市人民法院所辖范围内所承建的50万以下零星工程 | ||
开标时间 | 2023年11月2日15:00时 | ||
预中标人 | 1、金华博翔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2、杭州创厦建设有限公司 3、嘉兴懿业建设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 | 1、邵颖孜 2、杨 宇 3、陈俊杰 | ||
建造师证书号 | 1、 浙2332021202318610 2、 浙2332019202312024 3、 浙2332022202301984 | ||
中标下浮率 | 7.76% | ||
中标工期 |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 ||
决标小组组长 | 徐塔 | ||
公示期限 | 2023年11月3日8:30时至2023年11月6日17:00止 | ||
其他事项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书面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代理机构的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诸暨市人民法院综合办办公室提出书面投诉。投诉以单位名义的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个人名义的需署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并附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 ||
监督电话 | 0575-872823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