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全年)实施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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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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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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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我镇2023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已实施完成,根据省扶贫工作办公室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办法》(琼扶办发〔2018〕184号)的通知要求,现予公告,公告期为10天(2023年11月 1日至2023年11月10日)。公告期间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永发镇人民政府反映。
监督单位:永发镇人民政府
监督电话:12317;0898-67663911
电子邮箱:yfz20112012@163.com
通讯地址:永发镇人民政府乡村振兴办公室(江北路212号)
附件:永发镇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全年)实施完成情况表
永发镇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全年)实施完成情况表
澄迈县永发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