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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公告湖新区自然资规告字(2023)17号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公告

湖新区自然资规告字(2023)17号

受湖州市人民政府委托,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批准,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湖州南太湖新区分局以拍卖方式出让宗地编号为湖新区2023-18号、湖新区2023-19号、湖新区2023-20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地块名称及土地位置

土地用途及

出让年限

出让

面积

(㎡)

容积率







(万元)

竞 买

保证 金 (万元)

履行合同 的定金 ( 万元)

湖新区2023-18号

草田漾单元TH-10-02-01B地块(位于湖州南太湖新区长东片区草田漾单元,北临规划道路(瑶台路),东侧和南侧靠规划道路(木家漾路),西侧临规划道路(前庄路)。)

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居住70年

35270

1.0-1.2

33500

6700

成交价的20%

湖新区2023-19号

草田漾单元TH-10-01-08B地块(位于湖州南太湖新区长东片区草田漾单元,东侧为规划道路(前庄路),南侧为规划道路(木家漾路),西侧为规划道路(淳和路),北侧为规划道路(瑶台路)。)

城镇住宅用地、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居住70年、商业40年

41062

1.3-1.5

48700

9740

湖新区2023-20号

草田漾单元TH-10-01-02C、02E地块(位于湖州南太湖新区长东片区草田漾单元,东侧为规划道路(文渊路),南侧为规划道路(木家漾路),西侧为规划道路(紫云路),北侧为规划道路(瑶台路)。

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居住70年、商业40年

60623

1.5-1.8

78100

15620

成交价的20%

具体情况以《拍卖出让文件》为准,土地成交价款竞得人应当向税务部门自行申报缴纳,土地成交价款中不包括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 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须另行单独向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湖州南太湖新区分局缴纳。

二、申请对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 不接受自然人、联合申请。在湖州市区欠缴土地出让金的不得参与竞买。

不符合前述条件的申请人,竞得(入选)资格无效且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条件进行开发建设。

三、竞得入选人确定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本次拍卖出让不设底价。

四、拍卖方式及时间: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申请人可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进入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推荐申请人使用谷歌、IE11浏览器登录交易系统,否则可能导致交易异常。

报名时间:均2023年11月6日上午09:00至2023年11月23日下午16:00

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均2023年11月23日下午16:00。

拍卖时间:湖新区2023-18号:2023年11月24日上午09:00

湖新区2023-19号:2023年11月24日上午09:30

湖新区2023-20号:2023年11月24日上午10:00

拍卖时间和报名时间均以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系统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五、《拍卖出让文件》领取方式: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拍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相关资料,可以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或下载。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拍卖出让文件》、《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对上述内容详尽了解,申请人应当对本次出让地块进行实地踏勘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价款付清后一个月内由湖州市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交地。一经网上申请报名后,即视为申请人对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六、以上地块有关要求:

1.建设需符合《湖州市海绵城市建设实施导则》要求及海绵城市有关规定,建筑应按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执行;

2.应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符合《湖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0年)》中相关规定的,原则上可不采取装配式建造。具体按《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33/T1165-2019)、《湖州市推进新型建筑业工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明确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湖建筑工业办[2022]1号)执行;

3.以上宗地依据草田漾(TH-02)控制性详细规划人防设施易地建设,具体缴费要求与市国动主管部门对接。

4.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建设要求和住宅小区统筹规划、统一设计、同步施工,具体竞得人须在取得土地后和湖州市公安局对接(联系电话: 0572-2252285)。

5.湖新区2023-18号地块在南侧滨水代征绿地内配建建筑面积不少于120平方米(含20平方米环卫休息驿站)的独立式或附属式一类公共厕所(水电独立),建成并通过验收后无偿移交属地环卫主管部门。

6.湖新区2023-19号地块需配建社区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800 平方米(水电独立),建成并通过验收后无偿移交给属地街道。

七、特别提示:申请人须按照《拍卖出让文件》要求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八、联系方式:

1. 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湖州南太湖新区分局

曹女士 0572-2121019

2. 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发展局

杨先生 0572-2702177

3. 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

www.zjzrzyjy.com



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湖州南太湖新区分局

2023年11月3日




3663562-24923-41-土地招拍挂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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