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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净月净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商业地产(不动产)调研和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基本信息

省份 吉林 城市 长春市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长春净月净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商业地产(不动产)调研和咨询服务项目
采购单位 吉林净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立即查看 采购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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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净月净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商业地产(不动产)调研和咨询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QHZB2023-07)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净月净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商业地产(不动产)调研和咨询服务项目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4.3万元,招标人为吉林净禾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净月净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商业地产(不动产)调研和咨询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净月净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商业地产(不动产)调研和咨询服务项目)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正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01日09时00分到2023年11月03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本项目采取网上登记方式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8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长春启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520 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08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长春启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520 会议室 七、其他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QHZB2023-0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净月净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商业地产(不动产)调研和咨询服务项目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吉林净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100%自筹, 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招标范围:调研和咨询服务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2.2项目地点:长舂市净月区。 2.3 服务周期:具备条件后7日内。 2.4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定。 2.5 最高投标限价:44.3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 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近三年(2020 年-2022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管| 3.2 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20、2021、2022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3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 2 1 5 3.5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 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3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 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地点:长春启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3方式:本项目采取网上登记方式。 4.4售价: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5提供以下材料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 (3)被授权人身份证 4.5.1 投标人采用网上登记,将上述要求的内容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 格式)加盖单位 公章,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招标代理公司邮箱ccqh5003@163.com, 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 话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进行确认,邮件标题请注明标段、投标人名称、委托代理人、联系电 话,未注明信恩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4.5.2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核查,若资料不全则及时告知投标人进行 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登记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核查通过后的投标人,代理机 构将“投标人登记表”电子版和招标文件购买款的账号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 写后,将电子版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和银行转账凭证发送至 代理机构邮箱,以上内容全部完成后,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投标人登 记表”所提供的邮箱中,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后须回复已收到招标文件的确认函(格式自拟) 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投标入登记表”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邮寄至代理机构,收件 人地址见“七.联系方式”. 4.6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11月8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 启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520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净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红梅街创业服务大厦6号楼508室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启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红梅街净月创业服务大厦2号楼517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净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红梅街创业服务大厦6号楼 508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启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红梅街净月创业服务大厦2号楼517室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0431-81165003 电子邮件: ccqh5003@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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