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HF-202309GL-005001的澄清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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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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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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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ESHF-202309GL-005001的澄清文件
递交时间:2023-11-10 16:40
递交时间:2023-11-10 16:40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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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公路-施工评定(双信封)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五峰县牛庄乡至鹤峰县燕子镇(夹沙溪至清湖段)道路 改建工程二标段招标文件更正通知 项目编号:ESHF-202309GL-005 更正编号:更正02号 各投标人: 按五峰县牛庄乡至鹤峰县燕子镇(夹沙溪至清湖段)道路改建工程二标段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现发布更正公告就招标文件有关内容更正,本更正通知其效力优于招标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补充。 一、本项目更正公告01号第六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09时00分 更正为: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05日09时00分 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更正公告01号有关于以上内容的均做相应更正,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注意更正要求,各投标人请以本次更正后新点模块导入编制并投标文件。 本更正通知正文共1页,发布在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并附在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给各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招标人:鹤峰县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中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出时间:2023年11月10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