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区长阳路518号工业厂房拆除项目中标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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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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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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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中标结果公告
江北区长阳路518号工业厂房拆除项目中标通知书
项目名称 | 江北区长阳路518号工业厂房拆除项目 | 交易登记号 | NBJB2023048 | ||
交易类别及阶段 | □项目管理(代建) □总承包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其他 | ||||
宁波市庄利建设有限公司: 你方于2023年10月31递交的该项目江北区长阳路518号工业厂房拆除项目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公示无异议,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范围:江北区长阳路518号工业厂房拆除项目现有地坪面以上建筑的拆除,具体详见拆除施工工程量清单;以及在上述拆除范围内所产生的残值利用。 项目规模:拟拆除的建筑物共9幢,建筑面积合计73036.79平方米。 中标价:拆除施工费用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残值费用9562177元。 工期:接招标人通知开工之日起25天内完成全部拆除工程,具体实施时间按招标人要求。 质量要求:拆除清理完毕后高度与场内道路持平(即征拆地块现状的地坪高度)并通过招标人验收(验收由招标人组织)。 项目经理:陈志伟,执业资格及注册编号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 浙2332016202301585; 安全生产考核及证书编号:浙建安B(2012)3200093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按照投标资料进行配备。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30日内到宁波市江北投资创业开发有限公司与我方签订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并在合同签订15日内,按照中标价格将残值费用支付到发包人指定账户。 特此通知。 招标人:(盖章) 招标代理人:(盖章) 年月日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