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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区】裕安区中医医院医保设备采购中标结果公示【公示中】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裕安区中医医院医保设备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T2023123
 
二、项目名称:裕安区中医医院医保设备采购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六安市蓝鹰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六安市金融大厦6010室
 
成交金额:壹拾贰万伍仟柒佰叁拾元整(¥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单价:详见报价单及二轮报价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规定收取费用。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裕安区恒生阳光城A坐22楼2203室,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裕安区中医医院
 
地    址:六安市裕安区丰源大道与金园路交口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盛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裕安区恒生阳光城A坐22楼2203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六安市裕安区中医医院
 
盛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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