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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洪泽区税务局洪泽区税务局室外防汛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洪泽区税务局室外防汛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淮安市中业广场A3楼十二楼121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WZX--竞磋--20231102
项目名称:洪泽区税务局室外防汛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1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1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洪泽区税务局办公楼室外广场因排水管道年久失修及建设标准不高等原因造成夏季大雨时广场多处路面积水严重,给局工作人员及来局办事人员通行造成极大困扰和不便。为了彻底解决排水不畅、积水严重等问题,本次进行洪泽区税务局室外防汛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对室外排水管道按照现行标准进行升级改造,并将南北广场地势低洼处进行改造,从而整体提升南北广场雨季防汛能力,并提升广场整体观感,同时解决停车杂乱问题。具体要求详见 磋商文件 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及相关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
合同履行期限:40日历天内完成,最迟于2024年1月20日前完工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3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资质类别和等级:供应商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须在有效期内);2.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有效期内);3.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选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在有效期内)。4.供应商还须满足以下要求(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书):(1)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的状态;(2)供应商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响应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没有失真、没有弄虚作假;(4)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5)供应商未处于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的;(6)供应商没有近3年内(从响应截止时间往前推算)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从响应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7)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被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的;(8)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四)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说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现场审查资质的方式,即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磋商小组先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供应商资质条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可取消其继续参加磋商的资格。注:资质审查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并以磋商文件第六章“资质审查时供应商必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的相关要求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0日  至 2023年11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淮安市中业广场A3楼十二楼1211室
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受托人)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均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至获取采购文件地点现场报名。
售价:¥4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淮安市中业广场A3楼十二楼1209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2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淮安市中业广场A3楼十二楼1209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磋商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
3.本项目磋商采用纸质标书(响应文件)、现场磋商的方式。
4.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有关本次磋商项目的相关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也会在该平台发布信息更正公告;敬请及时关注。
5.本项目中的投标报价部分采用工程量清单电子清单报价方式,供应商投标(磋商)时须同时提供造价软件版本(须用广联达软件或新点软件进行编制)的投标报价电子版(可用优盘拷贝并做好相关标识,随响应文件一同递交)。本项目的报价以递交的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且没有多轮报价环节。
6.如供应商未在采购代理机构处留下有效、详细的联系方式而导致采购代理机构无法通知磋商文件的更正、补充或修改的,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未报名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7.本项目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各供应商可自行踏勘。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洪泽区税务局     
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洪泽湖大道69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建维咨询(苏州)有限公司            
地 址:淮阴区南昌北路和樱花路交叉口东220米,樱花路南侧; 淮安市中业广场A3楼十二楼 ( 大楼B、C入口上楼 )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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