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成交项目 > 长沙翰林府一期05地块18栋、19栋主体总承包工程中标公告

长沙翰林府一期05地块18栋、19栋主体总承包工程中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单位: 长沙汉博置业有限公司
中标详情
中标单位: 湖南融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一、本次招标项目的总建筑面积约 9200.86平方米、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4666.41㎡、洋房建筑面积3051.67㎡、底商建筑面积1482.78㎡;
二、本项目采用包工包料的发包方式,共一个标段;
三、付款方式:
1、每期的进度款基准支付比例为当期已完工程(进度款支付计算公式见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5.5条)的70%。
2、乙方积极推动“暂转固”,[施工图预算完成且签订总价包干补充协议后],所有月度进度款支付比例由70%同步调成75%。
3、除按25.4.3.1、25.4.3.2条款约定外,具体月度付款比例与该项目在大唐地产集团工程季度巡检成绩直接挂钩,乙方无条件认可甲方出具的巡检方式与考评结果,具体如下表:
上一季度总包排名 前20%(含20%) 前20%~80% 后20%(含20%)
本季度月度工程付款系数 基准比例+5% 基准比例 基准比例-5%
4、当期应支付的进度款应扣除乙方当月施工用水用电费、违约金及本专用条款中约定应当扣除的款项等,将余下价款作为当期的进度款向乙方支付。
5、若因乙方所报产值预算书严重与工程实际进度不符,由此造成的付款时间延迟的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此付款过程中,乙方有责任和义务向付款审批各环节人员进行督促办理。
6、五方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已完工程造价的82%且累计付款比例不能超合同金额(含已签订的补充协议金额)的82%。
7、在工程竣工备案完成且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并完成工程交付甲方或精装修总包后,累计支付至已完工程造价(含措施费、已审定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88%(且工程结算确认前累计付款比例不能超合同金额(含已签订的补充协议金额)的88%);
8、在乙方上报的工程结算经甲方聘请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审(计)核完成、且办理完材料结算和财务结算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工程结算价款的97%,余工程结算价款的3%作为工程保修金,工程保修金按保修协议执行。
四、投标单位资质:须具备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五、投标保证金:10万元(不缴纳则不参与评标)详情请访问原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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