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本级及市直部门政务公开评估服务采购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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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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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六安市本级及市直部门政务公开评估服务
2.项目类型:服务类
3.采购方式:询价(最低价中标)
4.预算金额:15万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采购需求:根据国办、省办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六安市政务公开工作现状,制定六安市政务公开考评方案,采用人工读网的评估方式,对市本级、47个市直部门法定公开内容开展四次评估。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分支机构须取得上级法人单位授权;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公告期限
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17日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7日5点30分(北京时间);
2.送达地点: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将单位资质(复印件)、报价文件(盖章件)等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仅限中国邮政)提交至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安徽省六安市佛子岭中路市行政中心7号楼403室,联系人及电话:市政务公开办,0564-3379080)。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对供应商提交的文件材料予以保密,但不退还,最终成交结果会通过适当方式告知参与投标供应商。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10日
1.项目名称:六安市本级及市直部门政务公开评估服务
2.项目类型:服务类
3.采购方式:询价(最低价中标)
4.预算金额:15万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采购需求:根据国办、省办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六安市政务公开工作现状,制定六安市政务公开考评方案,采用人工读网的评估方式,对市本级、47个市直部门法定公开内容开展四次评估。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分支机构须取得上级法人单位授权;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公告期限
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17日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7日5点30分(北京时间);
2.送达地点: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将单位资质(复印件)、报价文件(盖章件)等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仅限中国邮政)提交至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安徽省六安市佛子岭中路市行政中心7号楼403室,联系人及电话:市政务公开办,0564-3379080)。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对供应商提交的文件材料予以保密,但不退还,最终成交结果会通过适当方式告知参与投标供应商。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