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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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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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泸州市垃圾焚烧发电厂扩能工程) 合同公告(标准文本)
注:1.项目名称要详细填写,有标段(包)的,应详细到标段(包)。
2.承包人是联合体的,应扩展表格分别填写。例:
3.签约合同价(其他价格形式),是指除元(人民币)外的其他价格形式。如在某某标准下“下浮15%”等。签约合同价(元)应以阿拉伯数字填写。
4.日期(年月日)的格式统一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15年9月1日,填写为20150901; 2015年9月,填写为201509; 2015年,填写为2015;2015/9/15 9:00:00填写为20150915-9:00:00。
5.招标人如未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标人的,须在备注栏中填写理由。
6.发包人和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如有)在合同公告纸质文本上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并和电子文档一起上传到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传的电子文档作公告正文,纸质文本作为公告附件。
项目名称 | 项目所在地 |
泸州市垃圾焚烧发电厂扩能工程 | 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 |
发包人名称 | 发包人地址 | 发包人电话 |
泸州市兴泸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 泸州市纳溪区新乐镇大河村、天仙镇银罗村 | 08302667115 |
承包人名称 | 承包人地址 | 承包人电话 |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 武汉市关山路552号 | 027-65276794 |
签约合同价(元) | 签约合同价(其他价格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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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合同日期(施工、监理适用) | 计划开工日期 | 计划交工日期 | 计划竣工日期 |
2023-11-08 | 2023-11-07 | 2025-04-10 | 2025-04-10 |
签约合同日期(勘察、设计、货物适用) | 计划开始日期 | 计划完成日期 |
承包人承担的工作 | 质量要求 |
完成处理规模共1500吨/日、年处理量(333天入炉量)超过49.95万吨、采用“焚烧+填埋”技术路线、基本配置为“三炉两机”,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及项目相关批复要求,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和性能要求的泸州市垃圾焚烧发电厂扩能工程建设项目所必须的建筑工程、设备工程、安装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承担项目厂址红线内所有工程(垃圾焚烧发电、渗沥液处理及配套填埋所需)及红线外取水泵站和取水管线的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验收、竣工后试验(性能测试)和人员培训等工作,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质量缺陷责任和保修义务。 |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成果文件符合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通过相关部门及图纸审查单位的审查,且需要满足招标文件中《发包人要求》的技术标准、建造标准、招标参考清单工作内容及要求。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1.施工及安装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验收规范及标准的要求;2.设备工程符合国家及行业强制性检验检测标准;3.一次性通过竣工试验和竣工后试验(性能测试);4.符合合同约定技术标准和性能要求。 |
承包人项目经理(施工适用) | 证件及证号 | 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 | 证件及证号 |
胡平 | 全国注册建造师,鄂1422016201621485 | 雷大勇 | 职称证,中建031517 |
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勘察、设计、监理、货物适用) | 证件及证号 | ||
项目描述 | 新增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总规模1500吨/日,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规模1000吨/日,配置2×500吨/日焚烧线,2×18兆瓦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厂外及厂内土建等公辅工程按1500吨/日规模建设,总建筑面积51204.14平方米。配套建设应急填埋场1座,配建调节池4500立方米,总库容80万立方米,设计填埋年限25年。二期建设规模500吨/日,新安装1条500吨/日焚烧线,1条烟气净化系统,配套热工控制系统以及与一期连接的管阀等附属设施。 |
备注(应至少注明是否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及不选择第一中标候选人的理由) |
注:1.项目名称要详细填写,有标段(包)的,应详细到标段(包)。
2.承包人是联合体的,应扩展表格分别填写。例:
承包人名称 | 承包人地址 | 承包人电话 |
甲公司 | .. | .. |
乙公司 | .. | .. |
丙公司 | .. | .. |
3.签约合同价(其他价格形式),是指除元(人民币)外的其他价格形式。如在某某标准下“下浮15%”等。签约合同价(元)应以阿拉伯数字填写。
4.日期(年月日)的格式统一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15年9月1日,填写为20150901; 2015年9月,填写为201509; 2015年,填写为2015;2015/9/15 9:00:00填写为20150915-9:00:00。
5.招标人如未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标人的,须在备注栏中填写理由。
6.发包人和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如有)在合同公告纸质文本上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并和电子文档一起上传到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传的电子文档作公告正文,纸质文本作为公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