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鹿城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关于广府商厦租赁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温州市鹿城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项目名称: 广府商厦租赁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广府商厦租赁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广府商厦租赁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广府商厦面积大,且紧邻区行政中心,不仅缓解了区行政中心办公用房紧缺的压力,也有助于提升区商务局、区经信局、区金融办等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作效率。
2.广府商厦为国有企业——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名下资产,选址广府商厦有效保障本次租赁的稳定性、可靠性。
3.温州市鹿城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自2019年以来,该中心一直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租用广场路广府商厦中、北幢(101号、102号、103号、201号、203号)、广府商厦南幢202号、广府商厦北、中、南幢(地下室西区22号、23号车库),含车库建筑面积2675.34㎡。如更换办公场所,将会对群众办事带来不便,而且需要增加支付大额装修费用和花费大量的时间搬迁及调试办公设备,影响该单位正常办公,并导致成本支出大幅增加,因此申请单一来源采购。
根据“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 浙财采监〔2021〕2号文件第四条(一)“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度增加或者原有投资损失;”的规定,建议温州市鹿城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继续租赁原办公场地,并对本项目申请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滨江商务区农银大厦
三、公示期限
2023年11月10日 至 2023年11月17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论证专家名单:王时群、陈万里、李融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温州市鹿城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 /
地 址: 温州市鹿城区广场路188号12号楼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温州市鹿城区财政局
联 系 人: 黄女士
监管部门电话: 0577-88359173
传 真: /
地 址: 温州市鹿城区江滨西路552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广府商厦租赁论证.pdf
706.9 KB
采购人: 温州市鹿城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项目名称: 广府商厦租赁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广府商厦租赁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广府商厦租赁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广府商厦面积大,且紧邻区行政中心,不仅缓解了区行政中心办公用房紧缺的压力,也有助于提升区商务局、区经信局、区金融办等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作效率。
2.广府商厦为国有企业——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名下资产,选址广府商厦有效保障本次租赁的稳定性、可靠性。
3.温州市鹿城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自2019年以来,该中心一直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租用广场路广府商厦中、北幢(101号、102号、103号、201号、203号)、广府商厦南幢202号、广府商厦北、中、南幢(地下室西区22号、23号车库),含车库建筑面积2675.34㎡。如更换办公场所,将会对群众办事带来不便,而且需要增加支付大额装修费用和花费大量的时间搬迁及调试办公设备,影响该单位正常办公,并导致成本支出大幅增加,因此申请单一来源采购。
根据“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 浙财采监〔2021〕2号文件第四条(一)“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度增加或者原有投资损失;”的规定,建议温州市鹿城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继续租赁原办公场地,并对本项目申请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滨江商务区农银大厦
三、公示期限
2023年11月10日 至 2023年11月17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论证专家名单:王时群、陈万里、李融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温州市鹿城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 /
地 址: 温州市鹿城区广场路188号12号楼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温州市鹿城区财政局
联 系 人: 黄女士
监管部门电话: 0577-88359173
传 真: /
地 址: 温州市鹿城区江滨西路552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广府商厦租赁论证.pdf
706.9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