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县下浒镇石湖村渔港附属设施项目交易公告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1.条件 | |
霞浦县下浒镇石湖村渔港附属设施项目已由霞浦县农业农村局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霞浦县下浒镇石湖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霞浦县财政局,行政监督部门为宁德市海洋渔业局,本项目具备进场交易条件,现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进入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平台交易。 | |
2.项目概况 | |
2.1建设地点:下浒镇石湖村 2.2控制价(估算价):188.03 万元,最终发包价格170.0889 万元 2.3类别及内容: (1)工程类别:施工 (2)项目所属行业部门:宁德市海洋渔业局 (3)项目范围和内容:填海造陆0.5408公顷,标高+5米。建设护岸203米,前沿顶高程+5.5米。布置有卸鱼区、生产资料堆放点、加工区等配套设施。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4工期要求:工程施工计划工期为40个日历日,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 2.5质量要求:满足施工图设计和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符合《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6其他要求:1、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3天内,应以电汇或转账或银行保函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10%,履约保证金形式为现金或银行保函,未按规定提交的视为放弃中标。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天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3、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5%。4、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完工验收合格后1年 ,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后开始计算。 5、本项目K值=8%作为后期结算依据,最终结算价以第三方审核结论为准。6、合同形式:固定单价合同。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经宁德市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标中标的企业。 | |
3.2资质要求:[港口与航道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三级](含)以上 | |
3.3其它要求: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有效的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
4.报名时间及方式 | |
4.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3年11月10日17时30分00秒(3个工作日),逾期不能报名。 4.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4.2报名网站: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报名网址: http://218.5.222.64:9005/ | |
5.中标人选取办法 | |
5.1交易时间:2023年11月13日 15时00分 5.2交易地点: 霞浦县行政服务中心大楼 5.3交易方式:经评审小组审定合格的投标人,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确定中标人。 | |
6.联系方式 | |
项目招标人:霞浦县下浒镇石湖村民委员会 地址:下浒镇石湖村石湖新村86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霞浦县下浒镇石湖村民委员会 (招标人) 时间:2023年11月0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