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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HCG-2311-153滨海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竣工决算审计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滨海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竣工决算审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滨海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竣工决算审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盐城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yancheng.gov.cn/col/col2383/index.html)、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binhai.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9日15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HCG-2311-153
2.项目名称:滨海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竣工决算审计项目
3.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15万元;【其中:财务决算收费按《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苏价费【2010】84号文的下限1‰的50%计算为53万元,工程造价审核基本费为建安工程费的1‰计算为81万元,以上两项费用为固定报价,不得下浮让利,合计134万元;核减收费81万元,暂按核减率2%预估计价,按核减额的5%计算取费,结算时按实调整。】
4.采购需求:滨海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竣工决算审计项目总投资约10.6亿元,其中:建安工程费8.1亿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5亿元。须根据招标人的工作需求客观公正地开展决算审计,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提供审计报告。
5.服务期限:工程决算审计总时长为9个月,其中建安工程造价审核部分为6个月。
6.服务标准:合格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是/否)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否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格式附后)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本项目要求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3.2联合体各方不得在本项目中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同时具备工程造价审计能力。
(5)本项目不接受已作为滨海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的参建单位(如评估、造价咨询、监理等服务类项目)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参与本项目投标,一经发现作废标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至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发布当日不含),即2023年11月14日截止
2.地点:供应商完成注册并办理CA证书后登录“盐城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请下载最新版本投标制作客户端, 否则如影响投标后果自负)
3.方式:登录盐城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
4.售价:免费
注意事项: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供应商注册登记手续。注册流程详见“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协议供货及资料下载”栏目中《盐城市政府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注册地址:http://112.24.96.62:8084/yczfcg/login,或前往“盐城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点击进入。
(2)请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务必前往“盐城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公示”查询是否完成注册登记。
(3)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滨海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4)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为减少人员聚集,本项目采取“全流程电子化不见面”开标模式,开标当日无需投标单位授权代表到达开标现场。
各投标人须在开标前使用“验证CA”功能验证本地计算机的控件环境是否正常(电脑需配备摄像头、麦克风和音响,用于保障不见面交易能够完成相关视频对话、演示),并且在开评标过程中不可随意更换电脑,必须使用验证成功的电脑进行操作,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如潜在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均为:2023年11月29日15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  
2.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地址:盐城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
3.地点:盐城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采购人代表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滨海县港城路滨海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不见面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电子投标文件一份(通过系统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注:评审结束后由中标候选人邮寄至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滨海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2108室),未中标单位不需要提供。
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盐城市盐都区府西路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窗口办理,12号窗口电话:17895275150、13338930195;8号窗口电话:18932255322(微信同号)、QQ:1321833706、座机:0515-69083424)。根据《盐城市政府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在“盐城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
(http://112.24.96.62:8084/yczfcg/login)中按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客服QQ:798510760、1073538144)。
如供应商在制作投标文件过程中发现系统存在故障或各类问题,请及时主动向系统平台公司获取帮助予以解决。制作好投标文件后及时复查投标文件是否存在缺项等情形,避免因对系统不熟悉导致任何对供应商本次投标不利的后果,因供应商自身问题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滨海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3.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不收取质量保证金。
4.本项目落实小微型企业扶持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5.付款方式:合同签定后7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作为预付款(中标人须提供合同总价10%的银行保函),建安工程造价审核工作完成后,经招标人确认无误且乙方提交阶段性审计报告及档案资料后,招标人支付建安工程造价审核费用,余款在财务决算完成后并根据招标人实际考核情况一次性付清。(无息,所有款项均含税价)
本项目实行总价控制、费率结算。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滨海县审计局
地  址:盐城市滨海县府前路1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滨海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2108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8921813656
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13814391130
滨海县审计局
202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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