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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文县乡村振兴局兴文县2021-2022年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第三方机构县级验收项目竞争性磋商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兴文县2021-2022年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第三方机构县级验收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宜宾市叙州区柏溪街道鹭湖宫二期5幢1单元1楼2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BQS-2023-1101
项目名称:兴文县2021-2022年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第三方机构县级验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验收范围
2021-2022年度县政府批复实施的具有专业技术较强的财政衔接资金项目(项目清单附后)。
二、验收内容
对附件中所有子项目逐一开展工程量认定和质量评定。
三、第三方机构确定方式
县乡村振兴局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第三方机构。
四、验收方式
(一)委托有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的编制、审核相关资质的第三方公司进行现场收方计量,出具现场收方计量验收和质量评定报告。县乡村振兴局、项目乡镇人民政府派人参与并监督第三方公司严格按照验收方案开展工作、见证验收工作内容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二)县行业主管部门牵头,依据第三方单位出具的现场收方计量和质量定性验收报告、监理单位提供的监理质量报告和附件、项目业主提供的综合性工程管理等资料的基础上,聘请第三方审计公司对工程进行审计决算。
第三方验收单位出具的现场收方计量验收报告是对工程数量确认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监理单位提供的监理质量报告和附件是工程质量确认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是县级综合验收组对工程验收综合评估的重要依据。第三方验收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必须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对此负责。
五、验收依据
(一)《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乡村振兴局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农〔2021〕36号)。
(二)《兴文县财政局兴文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兴文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兴财农〔2021〕195号。
(三)2021-2022年相关项目实施方案及县政府批复文件,各子项目设计预算财评等相关文件资料。
六、验收经费
委托第三方开展现场收方计量验收服务,参照高标准农田第三方机构服务费用为工程合同价的千分之三左右,暂估算需要验收经费28万元左右,在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管理经费中列支(中省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管理费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解决)。
七、分工安排
县乡村振兴局:全程参与验收,做好验收程序和质量把关,在相关资料上签字见证第三方单位履职情况和相关验收工作的真实性、收方计量方式的合理性,做好验收工作的相关组织协调和后勤保障。
县财政局:参与县级综合验收工作并提供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管理等工作的行业指导。
乡镇人民政府:全程参与验收,在相关资料上签字见证第三方单位履职情况和相关验收工作的真实性、收方计量方式的合理性,做好验收工作的相关协调和后勤保障。
第三方公司:开展项目现场收方计量咨询验收工作,将测量结果控制在国家相关规定允许的范围内,出具报告,对整个项目的工程数量做定性定量的科学评判并对数据、结论负责。检查工程全部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设计公司:提供相关资料,确认施工与规划设计是否相符。
施工方:提供相关资料,在工作底稿及相关资料上签字确认数据,提供钻孔取芯设备。
监理单位:在工作底稿及相关资料上签字确认数据。提供《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和相关附件,对工程施工质量、数量做定性定量的科学评判并对验收数据、结论负全部责任。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财政衔接资金项目验收工作,统筹谋划,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验收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验收工作实行“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强化服务公司责任,明确验收人员工作职责。验收方要明晰指出具体问题,提出整改期限,督促整改到位;对验收发现的问题,被验收方要建立问题台账,及时组织整改,明确责任人员,落实整改措施,完成整改任务。
(二)严肃工作纪律。项目验收工作要按照中省市县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管理要求,坚守工作纪律,强化廉洁自律,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规范高效,不弄虚作假,不掩盖问题,不打“人情分”。要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执行。
(三)明确时间节点。要吸取过去验收的经验教训,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补上影响验收进展的短板,快速推动项目验收工作,2023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县级验收。
九、商务要求及其他要求(实质性要求)
1.质量标准:合格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服务期限:竣工后至验收结束
4.合同履行期限:竣工后至验收结束。
合同履行期限:竣工后至验收结束。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无 。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08日  至 2023年11月14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宜宾市叙州区柏溪街道鹭湖宫二期5幢1单元1楼2号
方式:在宜宾市叙州区柏溪街道鹭湖宫二期5幢1单元1楼2号,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现场发售或者线上(邮件)方式获取(报名邮箱:516466668@qq.com) 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磋商文件时,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报名登记表(附件1)(注:身份证明文件带原件查验,采购代理机构留存加盖鲜章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供应商报名登记表(附件1)及单位介绍信原件。网上邮箱报名的,需提供报名缴费截图(缴费二维码详见“附件1”),缴费备注留言(公司简称+项目名称简称报名)。
售价:¥4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宜宾市叙州区柏溪街道鹭湖宫二期5幢1单元1楼2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1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宜宾市叙州区柏溪街道鹭湖宫二期5幢1单元1楼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兴文县乡村振兴局     
地址:兴文县古宋镇田园街11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宜宾麒森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宜宾市叙州区柏溪街道鹭湖宫二期5幢1单元1楼2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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