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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义乌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行政四号楼物业管理服务采购的竞争性谈判公告[义乌市政府采购中心]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义乌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行政四号楼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7日 13: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WCG2023097TP
    项目名称:义乌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行政四号楼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最高限价(元):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行政四号楼物业管理服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具体要求,见《第三章谈判项目要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一年。本合同服务期满后,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可与在十二个月的考核成绩平均分达到85分及以上的乙方续签合同。如续签,则最多续签2次且每次续签合同期限为1年,全部合同累计时间最长3年。同时新一期的承包合同服务要求与上一期相同,且一年的承包总价不高于上一年的承包总价,费用结算方式与上一期合同一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是指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企业。供应商属于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3年11月1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7日 13: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11月17日 13: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义乌政务服务中心四号开标室。
六、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s://zfcg.czt.zj.gov.cn/luban/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ERk1zjvN5k/rmxc1Yp3dRQ==&utm=app-announcement-front.6da13629.0.0.add4938072de11ee9014918fa2739ed3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见附件
九、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义乌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地 址:义乌市县前街21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质疑联系人:邵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义乌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义乌市望道路300号4楼
    传 真:0579-85570067
    项目联系人(询问):方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质疑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质疑联系方式:0579-85232979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义乌市财政局
    地    址:义乌市望道路300号5楼
    联 系 人:骆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9—89915066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YWCG2023097TP-行政四号楼物业管理服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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