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一富星半岛项目除四害服务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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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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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广州珠江城市管理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高明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
湾一富星半岛项目除四害服务
二、项目类别
服务
三、采购方式
竞价
四、采购内容
富星半岛住宅小区需要采购除四害服务,面积271350.29平方米。预算年度费用最高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期限为: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共一年。
五、采购控制价
金额:¥87,000.00元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和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相应的专业设备说明、技术管理人员情况申明、专业技术资质等);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能提供相应的技术及优质的服务,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三)投标人需有《营业执照》;
(四)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书(承诺一切与灭“四害”服务有关的费用及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五)被授权代表须提供社保基金交纳证明材料(本单位最近一年,需由社保基金中心提供);
(六)提供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录的材料。(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后打印)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公告开始时间
2023年11月09日
八、公告结束时间
2023年11月13日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13日 17:30
十、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喻海红
联系电话:075788666555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高明大道东492号5座首层(住所申报)
采购方:广州珠江城市管理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高明分公司
日期:2023年11月09日
一、项目名称
湾一富星半岛项目除四害服务
二、项目类别
服务
三、采购方式
竞价
四、采购内容
富星半岛住宅小区需要采购除四害服务,面积271350.29平方米。预算年度费用最高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期限为: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共一年。
五、采购控制价
金额:¥87,000.00元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和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相应的专业设备说明、技术管理人员情况申明、专业技术资质等);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能提供相应的技术及优质的服务,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三)投标人需有《营业执照》;
(四)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书(承诺一切与灭“四害”服务有关的费用及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五)被授权代表须提供社保基金交纳证明材料(本单位最近一年,需由社保基金中心提供);
(六)提供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录的材料。(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后打印)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公告开始时间
2023年11月09日
八、公告结束时间
2023年11月13日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13日 17:30
十、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喻海红
联系电话:075788666555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高明大道东492号5座首层(住所申报)
采购方:广州珠江城市管理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高明分公司
日期:2023年11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