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招标项目 > 西樵镇华夏村第八经济社道路兴建及整治提升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西樵镇华夏村第八经济社道路兴建及整治提升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西樵镇华夏村第八经济社道路兴建及整治提升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西樵镇华夏村第八经济社道路兴建及整治提升工程(一期)已由 相关部门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华夏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本项目西樵镇华夏村第八经济社道路兴建及整治提升工程(一期)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海区西樵镇华夏村。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主要在华夏村内新建8条村道,新建道路长度约1.5公里。



2.3 计划工期:60日历天内完工,并且在2024年2月8日前交付使用;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审批的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长。



2.4 本招标工程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3,628,442.10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包括路面破除及修复,埋设警示柱,播植草籽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验收质量等级标准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5.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类别:建筑业企业);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二级建造师须按注册省份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包括电子证照)),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3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规定,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或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等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限制其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1117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上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



5.2 招标文件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60008.00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按本工程招标文件附件1《递交投标保证金须知》要求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1211900分至1000分。



7.1.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121110 0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西樵镇登山大道1号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2



5.3出席人员要求:



5.3.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出示: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②授权委托书原件、③获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进行核查。递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核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对各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进行当场验证,验证不能通过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5.3.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除附在投标文件中外,还须另外随身携带一份;未随身携带身份证明文件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并退回其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http://www.nanhai.gov.cn/fsnhq/bmdh/sydw/ggzyjyzx/jyxx/)发布。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华夏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佛山市德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华夏村



地 址: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樵乐路4号之一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dequan2021@126.com




附件下载:
【招标文件】西樵镇华夏村第八经济社道路兴建及整治提升工程(一期)(时间定稿)2023.11.16.doc




【招标文件】西樵镇华夏村第八经济社道路兴建及整治提升工程(一期)(时间定稿)2023.11.16.pdf




工程量清单.rar




图纸.rar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