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盱眙县891工程施工监理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盱眙县891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二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盱眙县891工程施工(项目名称)已由 盱眙县行政审批局以盱审批(经)【2019】0107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盱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盱眙县人民防空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盱眙县公安局办公楼北侧地块  
2.2 工程规模: 项目占地约11.81亩,建筑面积约3500平方米,投资额约5200万元。
2.3 招标范围:工程监理包含但不限于包含土石方、基坑支护、土建、水电安装、信息系统、防核电磁脉冲系统、装饰装修(含室内精装修)、智能化、消防、受电、暖通(含防化系统)、室外附属(道路、综合管线、给排水、强弱电、景观绿化等)及变电所、BIM运维系统等相关设备工程的监理。服务内容包含不限于提供质量控制、进度控制、经济成本控制、组织协调、安全及文明施工等监理服务;招标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2.4 监理服务期:计划工期400 日历天;监理服务期包括施工阶段、缺陷责任阶段,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缺陷责任阶段监理服务期(即保修期)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24 个月;
2.5 监理合同最高限价:88万元
2.6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合格。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联合体双方);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人防监理甲级资质、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资质(江苏省外企业须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的法人单位;若投标人不能同时具备以上资质,可以由分别具备以上资质的两个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并明确牵头人,本项目必须以具备人防监理甲级资质的牵头人。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人防办(民防局)颁发的人防工程监理业务考试合格证书(江苏省外企业人员须具有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颁发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资格证书);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配备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2人(土建、安装各1人),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省级(直辖市)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且应同时具有人防工程监理业务考试合格证书(江苏省外企业人员须具有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颁发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资格证书);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不少于2人,且均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所在省级(直辖市)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或监理员考试合格证书,且应同时具有人防工程监理业务考试合格证书(江苏省外企业人员须具有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颁发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资格证书);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建工程的要求:不得有在建工程(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且监理组人数须符合相关部门要求。
3.9 其它要求:(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9.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9)近2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
3.10 授权委托人及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的2020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六个月(含)以上养老保险证明。
根据《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等文件要求,在评标阶段,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江苏”网站(http://credit.jiangsu.gov.cn/)及各信息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查询结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3.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以上3.1、3.4、3.6~3.8、3.10条资格审查资料复印件装订到投标文件中,原件提交评委会审查;其他3.9要求提交承诺书的原件直接装订到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 2020 年12月23日17:30时前。
5.2获取方式:投标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盱眙县金鹏大道2号(原盱眙县五墩农商行院内))服务大厅购买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月8日9时00分。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盱眙县金鹏大道2号(原盱眙县五墩农商行院内)具体标室详见公告栏(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6.4开标时须同时将资格审查资料等原件提交,由评标委员会审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haztb.gov.cn/EpointWeb/)上发布。
注:潜在投标人须持续关注本项目在上述网站及电子化系统中发布的信息(含补充、澄清、修改等信息),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盱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盱眙县人民防空办公室):李传荣13915170888,陶志文 18915165545。
招标代理机构: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盱眙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0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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