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沟镇2023年生活污水处理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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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省份 | 安徽 | 城市 | 淮北市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渠沟镇2023年生活污水处理项目 | |
采购单位 | 淮北市相山区渠沟镇人民政府 立即查看 | 采购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采购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安徽仁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系方式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渠沟镇2023年生活污水处理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BCG-G23207-SHDL
二、项目名称:渠沟镇2023年生活污水处理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仁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相山南路盛世商贸城B2#106 号
成交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3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吴宏梅(组长)、田爱民、徐亮(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招标代理费参考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规定、皖价服【2007】86 号文计,共计19708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相关内容告知如下:
(一)提出质疑的形式、时间: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从线上(使用电子交易系统“在线质疑”功能)或线下(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二)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未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
2、提交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从线上或线下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出投诉,电话:0561-6079930。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淮北市相山区渠沟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相山区凤城路12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崇臻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中泰国际花园1栋2单元2807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十、附件
1.报价表
2.《中小企业声明函》
3.磋商响应函
4.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附件信息:
成交结果公告
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磋商响应函
报价表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一、项目编号:HBCG-G23207-SHDL
二、项目名称:渠沟镇2023年生活污水处理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仁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相山南路盛世商贸城B2#106 号
成交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3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渠沟镇2023年生活污水处理项目 施工范围:拆除路面、水泥混凝土、挖沟槽土方、塑料管铺设、砌筑检查井、一体化预制泵站等。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项目经理:闵宁 执业证书信息:皖234132064431 |
五、评审专家名单:吴宏梅(组长)、田爱民、徐亮(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招标代理费参考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规定、皖价服【2007】86 号文计,共计19708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相关内容告知如下:
(一)提出质疑的形式、时间: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从线上(使用电子交易系统“在线质疑”功能)或线下(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二)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未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
2、提交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从线上或线下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出投诉,电话:0561-6079930。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淮北市相山区渠沟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相山区凤城路12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崇臻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中泰国际花园1栋2单元2807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十、附件
1.报价表
2.《中小企业声明函》
3.磋商响应函
4.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附件信息:
成交结果公告
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磋商响应函
报价表
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