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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气象防灾中心地下室局部改造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福建恒茂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福建省气象局机关服务中心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建省气象防灾中心地下室局部改造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建省气象防灾中心地下室局部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HMY招【2023】018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项目联系电话:15859188286、0591-8888358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省气象局机关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路10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恒茂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5859188286、0591-88883586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7#楼 1823 -1829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投标邀请书 
致:福建省华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金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福建亿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建东锦华远建设有限公司   (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建省气象防灾中心地下室局部改造项目已由福建省气象局机关服务中心以 闽气函【2023】13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省气象局机关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源福建省气象防灾中心专项资金及省级资金,招标人为福建省气象局机关服务中心,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恒茂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中路108号;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135万元,项目改造面积为496.36㎡。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建省气象防灾中心地下室局部改造项目,本次拟在福建省气象防灾中心地下室局部空间改造面积约500平方米及部分车位调整施工,拆除6面非承重墙体,新增一间排烟机房,配套地面细石混凝土面层硬化、防水、地坪漆、墙面刷涂等,并完善强弱电、消防、视频监控等相关配套及新增一台双速轴流排烟机。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招标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第1.4.3和建市〔2016〕226号,确定: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可承接(1)高度 50 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3)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项目概况及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规定,房屋建筑工程(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小型(单体建筑面积<3000㎡)规模相应规模标准规定。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无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元;
2.5总工期为27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
3.7.其他资格要求: 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文件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11 月 14 日 08时 30分 00 秒至 2023  年     11月 20 日 17   时 30   分  00   秒到福建恒茂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处(地址:福州市晋安区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7号楼18层1823室)采用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记名方式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及《确认函》)。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 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20000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②银行保函形式;③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3 年 11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到福建恒茂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晋安区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7号楼18层1823室)本项目开标室递交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8.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2023年11月20日17:30   前将《确认函》(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填写盖章并缴纳相应报名费后,发送至我司邮箱(fjhmycg@163.com)予以确认。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招标人单位公告栏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气象局机关服务中心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路108号   邮编:350001
电子邮箱:   /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传真:   /  
联系人:林家宝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恒茂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7#楼 1823 -1829室
邮编:350011
电子邮箱: fjhmycg@163.com  
电话: 15859188286、0591-88883586 ,传真:/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建省气象局机关服务中心监察部门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路108号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二、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7日 09: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16.4435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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