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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金湖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项目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受金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委托,江苏泽豪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就金湖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项目进行网上竞争性磋商,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金湖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项目
项目编号: HAZC-2020080083-JH
二、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一)项目简要说明:金湖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项目,详见“项目采购需求及具体要求”
(二)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捌拾伍万元整(¥:登录即可免费查看),投标报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1)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提供2018或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指经注册会计师审定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指人民银行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和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存款证明),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要提供;
(3)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4)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者相关部门网站打印的证明材料,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
2、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磋商。
3、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的书面承诺;
采购人(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查询结果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供应商资格要求以磋商文件第六章第六条资质审查时供应商必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为准。
4、报价投标人提供下列之一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要求)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
(2)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要求)和受托人有效身份证。
四、磋商文件发布信息
供应商须持续关注本项目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淮安市政府采购网及电子化系统中发布的信息(含更正、修改等信息),否则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磋商信息
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9 月 8日上午9点30
2、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湖分中心(金湖园林南路288号)三楼开标三室
六、磋商有关信息
1、磋商时间: 2020年 9 月 8 日上午09:30
2、磋商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湖分中心(金湖园林南路288号)三楼开标三室
3、磋商方式: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开评标系统网上磋商
七、本次磋商联系事项
1、采购人联系方式
(1)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联系电话: /
(3)联系地址: 金湖县
(4)邮编:  211600
2、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磋商文件询问(质疑)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磋商现场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联系地址:金湖县园林南路288号市民中心三楼西二区308室
(4)邮编:211600
(5)电子邮箱:229935232@qq.com
八、电子招投标说明
1、本项目采用网上磋商。请磋商供应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编制、提交响应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自负。
2、磋商供应商确认参加本项目磋商的,在磋商前须办理淮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库、CA证书以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磋商。具体办理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操作指南》
3.本项目采用现场开标,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携带CA锁到现场解密。如因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提供有效CA锁解密,导致投标文件被退回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九、其他事项
1、本项目磋商保证金金额 壹万柒仟元整(¥:17000)  。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将磋商保证金交纳至磋商文件中指定帐号。保证金具体交纳形式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第14条。
2、本项目仅采购非进口产品(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招标代理(下称代理人):招标人委托江苏泽豪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代理本次招标的相关事宜。
4、招标代理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的69%为此次项目的招标代理费,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人一次性缴纳招标代理费。此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
 
 
 
 
 
 
 
 
 
 
 
 
金湖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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