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成交项目 > 【平公资采20231252号】平顶山市新华区焦店镇人民政府2023年农村公益事业奖补项目-成交公告

【平公资采20231252号】平顶山市新华区焦店镇人民政府2023年农村公益事业奖补项目-成交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2023-10-43
2、采购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新华区焦店镇人民政府2023年农村公益事业奖补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1月01日
5、评审日期:2023年11月13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平公资采20231252号-1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河南平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省平顶山市高新区开发路6号院众创空间3楼311室 1,291,550.00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平顶山市新华区焦店镇人民政府2023年农村公益事业奖补项目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30日历天 宋亚飞 豫241121227995


三、评审专家名单
赵玉(采购人代表)、梅小娟、朱克斌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依据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收取,由中标供应商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19409.00元。
收费金额:19,409.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新华区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文件的总分排序(详见附件一)
2、各评委对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分项评分明细(详见附件二)
3、投标人投标文件被否决原因(无)
4、中标人投报业绩(无)
5、根据评标结果、中标结果公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河南平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成交人,其他投标人未中标。
6、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中标结果如有异议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可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上在线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若有投诉,可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上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进行投诉。
7、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8、监督单位:平顶山市新华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联系人:梁女士
电话:0375-766603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402005462474w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平顶山市新华区焦店镇人民政府
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路与西环路东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致诚弘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光明路北段中原商场家属院2楼商铺201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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