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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校智慧校园提升工程(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校智慧校园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校智慧校园提升工程 已由 平潭综合实验区智慧岛建设办公室以岚智慧办〔2023〕16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共福建省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作委员会党校,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统筹,招标人为中共福建省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作委员会党校,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建融建设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编号:E3501280104100329001。
2.招标内容详细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等,详见“附件1-1”。
3.招标文件获取
3.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11月13日17时00分00秒至2023年11月18日23时59分00秒,登录 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凡具备本招标文件所述项目实施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5.2信用信息查询结果: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当被拒绝参加招标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性审查不合格)。
5.3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书面声明。
5.4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投标:不接受。
5.5 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无       。
5.6其他资格条件:      无         。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须知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06日 09时30分00秒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校智慧校园提升工程 投标保证金金额120000元人民币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②银行保函: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使用电子投标保函,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③以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电子担保保函形式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2月06日 09时3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开标时间、地点
8.1开标时间:2023年12月06日 09时30分00秒。
8.2开标地点:  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https://xzfwzx.pingtan.gov.cn:9999/ ) 上发布。
10.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共福建省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作委员会党校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箱:  /                          
传  真:     /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  址:平潭县金井镇建民村鱼塘293号党校
11.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建融建设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二路台湾创业园31号楼三层A1-2区 
电子邮箱:  254842610@qq.com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       /              
12.电子交易平台联系方式
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
网  址: https://xzfwzx.pingtan.gov.cn:9999/ 
联系电话:   0591-23165425    
13.招标项目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招标项目监督部门: 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信息)  
地址: 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片区商务营运中心7号楼四层 
联系电话:      0591-23163826  
 
附件1-1:招标项目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招标项目名称
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校智慧校园提升工程
合同包
品目号
招标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元)
合同包预算(元)
投标保证金(元)
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校智慧校园提升工程
1
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校智慧校园提升工程
1
7233100
7233100
120000
项目完成时间:   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 。
项目实施地点:  平潭综合实验区    。
运行维护、技术支持和保修服务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信息化行业标准   。
报价要求:投标人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可依据市场行情和自身情况,自由竞价。
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价的   10   %
履约担保形式:投标人可以选择以现金、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四种方式之一提交至招标人或其账户。采用现金以外形式的,须严格按照闽建筑[2013]29 号、闽建筑[2015]29 号及闽建筑〔2018〕19 号文件规定执行,同时,保函、担保或保证保险应提供文件原件,并保证真实可查与现金保证具有同等效力。
履约担保期限:履约担保在取得竣工验收证书后,中标人申请后28天内无息退还;
备注:投标人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送至招标人人指定地点)、保险费、装卸、安装及安装发生的各项措施费、调试、试运行及验收、售后维修费、系统集成与培训费、管理费、利润、税金、配合费以及为保证安装并投入使用可能发生的其他一切费用等。
本项目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均已包含在项目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各投标人须自行充分考量工作量和工作内容后在投标文件中作出合理的投标总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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