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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建设黑龙江明水县200MW风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明水县200MW风电项目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黑龙江明水县200MW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项目代码:2306-230000-04-01-999633)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明水县尚风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比例20%);银行贷款(比例80%),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明水县尚风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黑龙江明水县200MW风电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黑龙江省绥化市明水县。
2.2 项目建设规模:黑龙江明水县200MW风电项目远期规划500MW,本期200MW。项目位于黑龙江绥化市,位于黑龙江省西南部,本期拟选用单机容量6250KW风机,共37台,其中正选32台,备选5台。正选机位中双兴镇17个,明水镇1个,永久乡18个,树人乡1个。场址中心坐标为北纬47.132059°,东经126.035887°,距离明水县城直线距离约11km,场区海拔高程约180m,项目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本期新建1台200MWA主变(预留一台300MWA主变位置),新建一条220kV送出线路,接入绥化兴福500kV变电站220kV侧,导线截面暂按2×400mm2,长度约99km。选择风电场通过8回集电线路接入新建220kV升压站35kV侧。
2.3 项目工期:1015天,计划开始日期:2023年12月20日。
2.4 招标范围:黑龙江明水县200MW风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范围包括项目整体勘察设计工作、涉及的临时征(林)地及协调、设备及材料采购、设备安装及调试、土建施工等工作,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本标段的整体勘察设计工作,包括地质详勘、总体方案布置(总平面布置)、设备材料技术规范书编制及技术协议签订、初步设计(配合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竣工图编制,以及其它相关服务(如设计接口、设计联络、现场服务、设计交底、工程检查及验收、相关评审、编制设计总结,以及配合招标方出具相关手续办理所需资料)等;(2)负责工程前期专题(除用地预审专题、水土保持专题、环境影响评价专题、可行性研究报告、地形图测量及地质勘测、接入系统设计及接入系统方案外)相关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3)负责风力发电机组、塔筒、储能设备、箱变、接地、吊装平台、场内道路、35kV集电线路、升压站新建、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消防工程等项目的工程施工准备、所有土建施工和设备安装、调试工程;(4)负责本工程的全部设备、材料的采购(风机机组、塔筒、储能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监造、供货、催交、运输、接车、卸车、设备二次转运、接货验收、仓储保管等工作,包括不限于箱变、35kV开关室、SVG室、消防、附属用房等建构筑物,一台主变压器基础及安装、一套SVG安装、220kV配电装置、35kV高低压开关柜安装、35kV站用变相关户内外设备、综合自动化系统、继电保护、通信、安防、消防及其它相关附属设施等升压变电系统;且满足并网运行的土建及安装、调试所有施工内容;(5)负责永久用地(包括但不限于升压站新建工程、风机基础、箱变基础、35kV集电线路塔基基础等)的林木、青苗及附着物补偿、对外协调并承担费用;负责临时用地相关征收及补偿工作,负责的具体范围包括:临时用地(包括不限于场内道路、35kV集电线路、机位吊装平台、会车平台、渣场、临时道路、升压站施工辅助用地、临建设施等)的征(林)地手续办理、对外协调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关补偿、复垦、协调等全部费用,保证不因征(租)用问题影响工程正常施工;承担土地征收费、临时用地征用费、水土保持补偿费、耕地占用税、土地复垦费、植被恢复费、林地补偿费等用地(林)相关费用。本条所描述费用均为包干使用,如因相关行政手续办理滞后而产生的行政处罚由承包人承担;(6)负责全部设备并网涉及各级电力公司要求的检验检测、专项验收、并网试验、并网试运行及消缺、启动验收等专题编制、报审、手续办理、评价、验收、协调的相关工作;负责转商业运行所需要的所有涉网相关试验、验收、协调的相关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7)配合各阶段专项验收、质量监督验收、启动验收、工程移交和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8)负责至各机位场内道路工程的建设和维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新修、修复、维护、恢复及满足设备运输要求的全部工作);(9)负责至各机位点的障碍物处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到各机位点的电力、交通、通信、标识牌、树木、及地下管线等障碍的拆改及恢复。负责全部设备及材料场内外道路运输(包括不限于除风力发电机组、塔筒、储能设备以外的一切大型设备)的辅助牵引工作,负责相应对外协调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负责风力发电机组、塔筒、储能设备及材料场内道路运输(场内外道路分界点设置为国道及省道各下道点)的辅助牵引及清障工作,负责相应对外协调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10)负责工程建设施工所需要的所有临时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仓储、生产及生活设施、弃渣场等)的设计、施工、维护、拆除、复垦及恢复原状等工作;负责永久水源、10kV外来电源的建设相关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11)负责土建、安装、调试工程等质量保证期内的缺陷处理及相关工作,配合审计工作,负责工程竣工资料整理、归档及配合发包人组织的档案专项验收工作;(12)负责发包人签订的设备、物资采购合同的实施管理和组织协调,确保相关设备、物资供应及时,满足工程施工进度需要;(13)因相关政策要求,在完成上述所有工作时,需要获取相关证件(如林业手续、土地复垦手续、施工许可证、不动产登记证等),需要缴纳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4)负责工程保险并承担相关费用;(15)在工程范围内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事项如未在报价文件中列出,视同已包含在报价中,由承包人承担。
2.5 本招标项目标段/标包划分:共分一个标段
2.6 其他补充:中标人数量:1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资质、业绩、项目主要负责人满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EPC总承包能力。
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备的质量保证体系,并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1.2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认定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近三年指2020年、2021年、2022年。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3 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3年(2020年11月-2023年10月)内具有1项100MW风电工程项目EPC总承包的已完工业绩或累计装机规模不少于200MW风电工程项目EPC总承包的已完工业绩。业绩证明资料包括对应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委托人出具的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等。要求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签约主体、服务范围及合同总金额等内容。
3.1.4 信誉要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权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及由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住所地人民检察院或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出具的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记录证明原件。
3.1.5 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安全资格证书(B证),具备五年以上项目管理工作经验;(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100MW及以上风电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单位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3.1.6 中标人数:1名
3.2 其他要求:不是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禁入承包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中国电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网址为http://trade.powerchina.cn,以下简称“电建交易系统”)进行投标人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完成投标人注册后,请于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1月20日(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中国电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网址为http://trade.powerchina.cn,以下简称“电建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线下不予受理。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0.00元,售后不退。
标书费缴纳途径:(1)线上电子支付:微信、支付宝二维码支付等。(2)电汇转账:投标人必须用对公账户将标书费转账至招标人公共账户中(只接受公对公转账)。转账时应备注:明水风电EPC标书费。4.3 未按照本招标公告4.1、4.2条要求的途径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2 未按本招标公告4.1条要求的途径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0元(人民币)元,售后不退。
4.4 图纸或书面技术资料押金0.00元,在退还图纸或书面技术资料时退还。由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押金后0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04日 09时00分整(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按照招标人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具体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加密)的或者资格预审未通过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电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bid.powerchina.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明水县尚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 系 人: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杨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中电建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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