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购买2024年光明区光明街道民生微实事项目设计及前置审核工作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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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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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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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关于政府购买2024年光明区光明街道民生微实事项目设计及前置审核工作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后)
关于政府购买2024年光明区光明街道民生微实事项目设计及前置审核工作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后)
根据《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 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组织部 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光明区“民生微实事”工作指引(2022修订稿)>的通知》(深光民〔2022〕38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公共服务组
地址: 光明商会大厦1704室
联系人: 陈工
联系电话: 29099105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 2023年11月14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关于政府购买2024年光明区光明街道民生微实事项目设计及前置审核工作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后)
根据《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 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组织部 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光明区“民生微实事”工作指引(2022修订稿)>的通知》(深光民〔2022〕38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2024年光明区光明街道“民生微实事”项目设计及前置审核工作 | |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 经征集筛选,共有三家公司符合资格的供应商:1、深圳市公信社会组织研究与评估中心;2、深圳市社福社会工作督导与评测发展中心;3、深圳市罗湖区社工客社会创新发展中心。 |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 通过竞价方式,确定深圳市公信社会组织研究与评估中心为供应商。 | |
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深圳市公信社会组织研究与评估中心 | |
项目成交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 |
服务内容和承诺: (一)总体目标 通过本项目的开展,扎实推进光明街道2024年民生微实事项目的有效实施,为确保项目设计和前置审核工作的客观性、公正性及专业性。 (二)服务要求 1.开展项目前置审核工作,规范项目经费、内容等; 2.项目结束后,做好验收评估,做好一项目一档案 3.设立常态线上咨询渠道,强化日常指导; 4.热爱社会工作,具有社会责任感和敬业精神,遵守职业操守及甲方的管理制度。 5.做好2023年明街道十大民生微实事优秀项目票选活动 (三)服务类别: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项目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公共服务组
地址: 光明商会大厦1704室
联系人: 陈工
联系电话: 29099105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 2023年11月14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