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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钱岩山城市休闲步道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宁德市钱岩山城市休闲步道项目(监理)(项目名称)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德市钱岩山城市休闲步道项目(监理)(项目名称)已由宁德市蕉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23]J01016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德市建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宁德市建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宁德市城建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项目位于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明德大道和学院路交叉口西南侧。
2.2工程建设规模:主要为钱岩山城市绿道及配套设施,包括钱岩山闭环段绿道总长约3.886km,其中主线长2.514km,支线1.372km,1个主出入口、4个次出入口,6个主要观景节点,1个驿站、4个公厕等,配套约126个停车泊位,南天南路新建 9536m2停车场,竹屿溪道路旁沿线护栏改造,配置257个停车位。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合同包含设计阶段监理和施工阶段监理,其中施工阶段监理包含《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规定的隶属于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规定的全部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验收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的施工监理工作及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内容。
2.4建筑安装工程费:暂按31952.54万元(以经有权部门最终审定的本工程施工结算总造价为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的计费额)。
2.5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监理服务费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文件《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下浮50%计取,其中:专业调整系数为0.8,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1.0,高程调整系数为1.0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232.61万元。
2.5.2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
2.6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730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中的风景园林工程,等级为一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中的风景园林工程,等级为一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2017]9号文件规定,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2)有关于涉及工程质量安全文明黑名单制度的按《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闽建建[2021]2号)的要求执行。(3)根据《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2〕3号),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中附上投标人诚信承诺函、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总分74分,不设监理大纲、总监答辩)。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4万元,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0部门关于鼓励开展全省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减免工作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3号)”规定,本项目实施免缴投标保证金。若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的,应当无条件足额补缴投标保证金。对未按期足额补缴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带来损失的,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由行业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将其列为招标投标重点监管对象。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xgw.ningde.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德市建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建新花园2号楼3层,邮编:352100
电子邮箱:/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传真:/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宁德市城建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城南镇万安西路12号7楼,邮编:352100
电子邮箱:ndcjzx2@163.com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传真:/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
联系电话:4009980000、0593-225023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宁德市东侨开发区闽东中路12号建设科技大厦8楼
联系电话:0593-299013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宁德市镜台山路9号(宁德市政府大楼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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