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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服装及办公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服装及办公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GYGL2023-11-CS01)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
一、招标条件
本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服装及办公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77.5 万元,招标人为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一标段:服装; (002)二标段:办公设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一标段:服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本项目一标段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被“信用 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 (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信用 信息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 站】。;
(002 二标段:办公设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本项目一标段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被“信用 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 (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信用 信息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 站】。;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1 月 17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3 年 11 月 23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供应商将资料扫描件发送至 304785366@qq.com,经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将回 函告知报名情况,代理机构将以电子版形式发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1 月 27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国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11 月 27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国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七、其他
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服装及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服装及办公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国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并于 2023 年 11 月 27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服装及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GYGL2023-11-CS01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标段划分:一标段:服装;二标段:办公设备
5、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
6、项目地点:新乡市凤泉区
7、质量要求:合格
8、合同履行期限(工期或交货及完工期):合同签订后 10 日历天。
9、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10、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本项目一标段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被“信用 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 (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信用 信息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 站】。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 年 11 月 17 日至 2023 年 11 月 23 日,每天上午 08:3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国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304785366@qq.com 下载)
3.方式:供应商将资料扫描件发送至 304785366@qq.com,经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将回函告知 报名情况,代理机构将以电子版形式发送竞争性磋商文件。
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 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联系电话,上述资料的原件扫描件。
注意事项:供应商发送邮件时标题应为(“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资料) ,为保证获 取文件的顺利进行,请发送资料后及时与代理公司短信或电话通知。
注:获取磋商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磋商小组独立负责,未 通过 资格审查的文件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4.磋商文件:300 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3 年 11 月 27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国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3 年 11 月 27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国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 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
地址:新乡市凤泉区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国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乡市市辖区新飞大道 98 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
地 址:新乡市凤泉区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国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新乡市市辖区新飞大道 98 号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304785366@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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