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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城县税务局出租胜利路综合楼及胜利路职工食堂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拜城县税务局出租胜利路综合楼及胜利路职工食堂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拜城县税务局出租胜利路综合楼及胜利路职工食堂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拜城县通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7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CXTD-CG-JZXCS-1117  
项目名称:拜城县税务局出租胜利路综合楼及胜利路职工食堂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标项一
标项名称:拜城县税务局出租胜利路综合楼及胜利路职工食堂项目(第一包)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
简要规格描述:综合楼一楼101室出租,面积为109㎡。(详见采购文件)
 
标项二
标项名称:拜城县税务局出租胜利路综合楼及胜利路职工食堂项目(第二包)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
简要规格描述:综合楼一楼102室出租,面积为45.10㎡。(详见采购文件)
 
标项三
标项名称:拜城县税务局出租胜利路综合楼及胜利路职工食堂项目(第三包)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
简要规格描述:综合楼一楼103室出租,面积为163.41㎡。(详见采购文件)
 
标项四
标项名称:拜城县税务局出租胜利路综合楼及胜利路职工食堂项目(第四包)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
简要规格描述:综合楼一楼104室出租,面积为216.39㎡。(详见采购文件)
 
标项五
标项名称:拜城县税务局出租胜利路综合楼及胜利路职工食堂项目(第五包)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
简要规格描述:综合楼一楼105室出租,面积为541.10㎡。(详见采购文件)
 
标项六
标项名称:拜城县税务局出租胜利路综合楼及胜利路职工食堂项目(第六包)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
简要规格描述:职工食堂出租,面积为578.24㎡。(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甲、乙双方约定并签订合同日期执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一至六:(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法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人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4)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相互关联存在实际控制、管理关系的两个企业,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23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拜城县通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方式:邮箱发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7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拜城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11月27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拜城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发布;
2.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本项目的变更、答疑、澄清文件;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留存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最终资格资质的通过或合格。(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4)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投标),投标人网上自行打印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按标项提供)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拜城县税务局
地  址:阿克苏地区拜城县胜利路14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拜城县通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拜城县晨曦苑小区13号商铺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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