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会议室建设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采购结果公示(2023-VGBLAJ-W1001)(第1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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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省份 | 安徽 | 城市 | 合肥市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某单位会议室建设项目 |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采购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采购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福建金德实业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系方式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某单位会议室建设项目(二次)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会议室建设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3-VGBLAJ-W1001
三、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四、评审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福建金德实业有限公司,投标报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福建常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609234.0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福建诚智家具有限公司,投标报价:610641.80元。
五、如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次性提出,并且将书面异议材料现场递交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我单位将在收到异议后七个工作日内向提出异议的投标人做出书面答复。
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扰乱招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特此公示。
六、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人:徐娟娟、李 伟、张晨光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异议接收电话:0551-62220155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会议室建设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3-VGBLAJ-W1001
三、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四、评审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福建金德实业有限公司,投标报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福建常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609234.0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福建诚智家具有限公司,投标报价:610641.80元。
五、如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次性提出,并且将书面异议材料现场递交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我单位将在收到异议后七个工作日内向提出异议的投标人做出书面答复。
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扰乱招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特此公示。
六、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人:徐娟娟、李 伟、张晨光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异议接收电话:0551-62220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