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浙江省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中药颗粒剂供应商遴选项目市场调研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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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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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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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根据医院采购工作安排,为更好地了解市场情况,计划对中药颗粒剂供应商遴选项目进行市场调研,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与。 1.项目名称:中药颗粒剂供应商遴选项目招标前市场调研 2.组织类型:院内洽谈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必须是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中药配方颗粒国家标准或浙江省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的生产企业。 3.4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相应生产认证范围。 3.5符合《中华中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浙江省中药配方颗粒管理细则》等相关文件要求,能依法生产、经营、资信状况良好的企业。 4.调研文件编制(调研时带至现场) 调研文件中应包含以下内容(文件密封,一式五份,一正四副, 装订成册。所有证件均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4.1. 报价清单(格式自拟); 4.2.提供相应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加盖公章)。 4.3.服务方案(含人员、设备、质量保障、药材质量溯源等信息) 4.4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与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企业公章)。 4.5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服务三乙及以上医疗单位业绩证明。 4.6调研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4.7医院常用中药配方颗粒品种配备情况:详见附件1 5.其他: 5.1报名截止时间:至2023年11月21号16:00 (双休日及非正常工作时间除外)截止时间后报名一律不接受。 5.2截止时间前将报名表发送至邮箱:liliang269@163.com 5.3报名表:详见附件2 5.4调研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项目解析人:嵇老师 联系电话:0572-2132400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72-2132317 |